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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8-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整治力度 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五年工作方案》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以实施“四大行动”(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农牧区村庄清洁环境行动、旅游景区景点清洁环境行动、公路交通沿线清洁环境行动)、开展“两项活动”(推进生态村镇创建、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建立完善“一项机制”(健全城乡清洁环境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清洁环境行动,努力营造“村庄家园美、城乡环境美、景区景点美、交通沿线景观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州上下把城乡清洁环境行动作为作为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协调,明确行动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了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环境卫生区域进行了调整、量化、细化,使专项行动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各责任单位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定点、定人、定目标任务、定完成时限等办法和奖惩、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州环保局、住建局、旅游局、交通局就各自负责的行业、区域进行具体指导的同时,还抽调人员赴各县督促检查,以此来加快工作进度。
突出工作重点,务求整治效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整治了沿街门店店外经营、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毁坏行道树等不良行为;积极组织村民开展义务劳动,清除乡村道路两旁、水渠两边、河道两岸、房前屋后、院墙角落等地乱堆乱倒乱扔垃圾;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村规民约,有效处置乱倒、乱堆、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整治了青海湖、倒淌河、赛宗寺等景区景点 “八乱”现象;清理和拆除了违章违规广告、宣传栏等;整治了交通沿线服务区和建设工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以及服务设施,为全面实现公路交通畅通、整洁、安全、美观的行车条件和运行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共清理垃圾6.33万吨、乱搭乱建219处、露天粪坑32个、黑臭沟塘36个,治理乱垛柴草295.8方、乱堆粪土986方,疏浚沟渠166.3公里,清理公路两侧违法违规广告牌40个,养护公路6009.53公里,查处私开旅游通道32条,出动人员4.7万人(次)、车辆1.8万台(次)。
补齐短板,建立农牧区保洁长效机制。针对全州农牧区生活垃圾清运难、收集难、处理难的实际,编制完成了农牧区保洁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方案规定,建立第三方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构,从省财政安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农牧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等费用,形成农牧区环境保洁长效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组建一支覆盖县、乡(镇)、村社、寺院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将保洁原纳入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草原管护公益岗位;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选定为村庄环卫保洁员,形成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建立健全农牧区保洁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牧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和生活垃圾清运难、收集难、处理难等三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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