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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兴海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自评报告(2016年度)
附件1
兴海县
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
自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官却才让
自评时间:2016-12-01
兴海县2016年财政管理综合绩效
自 评 报 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字〔2016〕1951号)要求,我局及时部署,开展工作,基本完成了2016年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做好2016年度省、州对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顺利迎接省州财政考评,我县结合去年的考评情况,及时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调整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工作办公室成员,修改了部分本级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及考评指标体系,实现了乡镇、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的全覆盖。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绩效考评专题工作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州对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的相关责任,分解下达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兴财〔2016〕655号),对全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对各项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到相关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使全局干部切实负起责任,集中精力,认真抓好所负责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自评体系,客观全面的开展自评工作,按规定的报告格式,详细撰写自评报告。同时,全面充实支撑资料,确保自评报告内容、数据与支撑资料的一致性。
二、自评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3分)
全地区当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3分)
1.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12332万元,根据州财政局《2016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分配表》,下达兴海县2016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任务指标数11740万元,截止11月30日,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332 万元,完成任务的105.04%。预计年底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384 万元,完成任务的105.48%,同比增长2.3%。
2.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国、地税和财政部门加强对税源的清缴,收入按季度均衡入库,一季度累计入库3586万元,占计划任务的28.96%,二季度累计入库6644万元,占计划任务的53.65%,三季度累计入库1022万元,占计划任务的8.25%,预计四季度入库113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14%。
3.财政收入质量情况:11月底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233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118万元,占总收入的57.72%。非税收入5214万元,占总收入的42.28%。预计年底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3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169万元,占总收入的57.89 %,非税收入5216万元,占总收入的42.12%。
(二)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规范性(4分)
1、预算编制的完整性(2分)
2016年的预算编制在省、州财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县预算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公共财政支出改革,以实施综合预算为基础,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编制的预算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为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兴财预字(2015)542号],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预算编制安排会,预算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根据当年县级财力、省上既定的财力性补助和提前预告的专项补助,以及可预见的当年新增财力,确保重点项目不漏报。2016年总财力68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7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586万元(返还性补助1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7537万元,专项补助6885万元);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680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53万元,偿债准备金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8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7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5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0万元;支出预算5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2517.4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1932.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8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05.11万元。我县没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故未编制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算编制的规范性(2分)
收入预算打足省上既定的财力性补助和提前预告的专项补助,以及可预见的当年新增财力;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额度,硬化预算约束。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16年省对下补助预计数的通知》[南财预字(2015)1129号],2016年安排财政公共预算收入6802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740万元),预算支出68020万元;收入中安排了省级财力性补助 54586万元,提前预告专项补助6885万元,当年新增财力2084万元。
在支出方面,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保障重点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项目倾斜,将各项支出特别是新增政策性支出打实打足,不留缺口,确保收支预算全面、完整和真实,既体现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可能,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当年预算执行实现收支平衡方面:兴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兴海县2016年收入预算为68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7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5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94万元;预算支出为68020万元。
预算追加情况:依据第43期至54期《政府会议纪要》,共追加预算15次806万元。
预算调整情况:《兴海县2016年1至10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上报县人大并已通过审核。
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收入调整情况。11月底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1395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57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 126163万元(包括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1641万元,2015-2016年调整艰边津贴标准和提高2016年住房补贴发放比例增资补助4345.7万元, 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增资补助473.72万元,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奖补助379万元,当年专项补助61032.0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11740万元,上年结余1694万元。
支出调整情况。支出调整为1395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577万元,增长105%。其中:年初支出预算68020 万元,当年专项61032.08万元,分配新增转移支付2546万元,2015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新增3603万元(含本级40%配套),2015-2016年调整艰边津贴标准和提高2016年住房补贴发放比例增资补助2492万元(含本级40%配套), 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增资补助221万元(含本级40%配套),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奖补助617.5万元(含本级40%配套),上年结转支出1694万元,政府纪要追加预算806万元。
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库340万元,按10%计提水利、教育、支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36万元(安排支出40.48万元),基金支出34万元。全年收入调整为38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29%。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3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情况(30分)
1、全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分)
全年支出预算执行率:截至11月底,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46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26%。预计到年底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5659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8%。
2、每季度按照要求完成支出任务(4分)。
单位:万元,%
月份 |
预算支出情况 |
支出执行率 |
目标要求 |
1月 |
5418 |
3.91% |
|
2月 |
7382 |
5.33% |
|
3月 |
17449 |
12.61% |
20% |
4月 |
34714 |
25.08% |
|
5月 |
52061 |
37.61% |
|
6月 |
73974 |
53.44% |
50% |
7月 |
87425 |
63.16% |
|
8月 |
95547 |
69.03% |
|
9月 |
108367 |
78.29% |
75% |
10月 |
117758 |
85.07% |
|
11月 |
134634 |
97.26% |
|
12月(预计数)
|
135659.44 |
98% |
98% |
3、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情况(16分)
从年初就做好重点支出保障安排工作,重点投向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类财政支出,11月底重点支出达99062万元,占总支出的73.58%,预计年底达到102400万元,占总支出的73.98%以上。
截止11月30日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预算数 |
本年完成数
|
上年同比增减 |
增减比率% |
占总支出的比率% |
公共安全 |
3572 |
2124 |
4393 |
823 |
23.04 |
3.26 |
教育 |
17622 |
13682 |
17161 |
-461 |
-2.62 |
12.75 |
科学技术 |
153 |
391 |
428 |
275 |
179.74 |
0.32 |
文化体育和传媒 |
3306 |
1275 |
2472 |
-834 |
-25.23 |
1.84 |
社会保障与就业 |
15835 |
13964 |
18163 |
2328 |
14.7 |
13.49 |
医疗卫生 |
8269 |
8700 |
7688 |
-581 |
-7.03 |
5.71 |
节能环保 |
4105 |
165 |
3002 |
-1103 |
-26.84 |
2.23 |
农林水事务 |
42215 |
6974 |
37471 |
-4744 |
-11.24 |
27.83 |
保障性住房 |
7261 |
3144 |
8284 |
1023 |
14.09 |
6.15 |
4、盘活存量资金(6分)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推进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海南州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南财监字【2015】138号),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对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兴海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小组”,制定了《兴海县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对重新下达的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月上旬开始,开展对2015年以前财政存量资金清查工作检查工作,涉及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94户,财政总预算和财政专户6个,涵盖2015年以前(含2015年)项目1005个。4月初,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审查,并对存量资金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截止2016年11月底, 存量资金余额为197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79万元,下降70.26%,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重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存量资金情况
2015年底财政存量资金为66441.22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结余5069.68万元,包括决算结转结余1693.96万元,主要是2015年结转专项;专户结转结余1597.68万元,主要是支农、非税、社保、外债专户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周转金1777.74万元,主要是2014年调入的政府性基金结余1000万元、当年超收部分427万元、2015年超收部分336万元三项资金转列的未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15万元。
预算单位结余61371.54万元,主要是实有账户资金与往来款项抵顶后的实际存量。其中实有账户资金72216.82万元,往来款项-10845.28万元。
从存量资金形成的年度看,2015年结转结余54433.77万元,2014年9796.59万元,2013年及以前2210.84万元。
(2)清理整合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30日,消化存量资金46678.95万元,其中:已形成支出39349.22万元(支出2015年结存34671.52万元;2014年4677.7万元),收回国库7329.73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190.79万元)(其中:2014年结存5118.89万元;2013年及以前2210.84万元)。
待清理存量19762.27万元,其中:待清理2015年结存34794.36万元,主要是2015年下达的专项资金因施工周期形成的部门结余结转。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小组督促各单位在今年10月前形成支出。主要是县老干部局离休人员住院及门诊补助32.92万元;县扶贫局温泉尕科河连片28.22万元,产业扶贫247.97万元,7乡23村扶贫554.97万元,雨露计划44.25万元;县国土局子科滩等二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60.04万元;县教育局河卡寄宿制学校藏区建设项目2106.29万元,改薄项目2202.18万元,2014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1744.35万元;县发改局宁曲、申吾路425.15万元等等。
(3)收归国库的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11月30日,已收归国库的存量资金7138.94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54万元;原渠道安排2023.76万元;根据各预算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政府批复,统筹安排3571.89万元。主要是:
按原渠道安排项目共20项共计2023.76万元。分别为:
温泉乡1项:2014年村级扶持资金13.8万元。
三江源办1项:2014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项目124.5万元。该项目2014年下达资金,2015年未实施,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国土局3项:子科滩等二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529.33万元;土地整理项目129.24万元,以上两项均以省财政厅投资中心对项目预算的评审结果进行原渠道安排;2012河卡镇五一村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76.63万元,根据青海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报告进行安排。
水利局4项:2012年重点县饲草地节水灌溉15.19万元,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2.57万元,2013年山洪灾害防治27.17万元,以上三项均属于未结算的项目尾款和因项目工程原因形成的应付款项;2009年青海湖流域周边综合治理(日贷项目)5.97万元;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项:医疗风险储备金30万元(滚存基金);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工程款95.23万元,属应结算项目资金。
河卡镇1项:2014年羊曲村帮扶资金50万元,受搬迁因素未实施。
游牧民定居工程办公室6项:唐乃亥群众自筹款17.36万元;体育场工程项目11.6万元,为质量保证金;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241户)10.3万元,为质量保证金;2012年游牧民定居供水工程14.29万元;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100户)430万元; 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1.9万元。
发改局1项:污水处理厂73.67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度完成验收,依据资金清算结果,应原渠道安排。
教育局1项:校本教材编撰经费65万元。
统筹安排项目22项共计3571.89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是根据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拨付时间、施工合同、单位付款凭证等确定的建议安排项目资金。其中:
发改局4项:污水管网配套工程67.81万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试验室建设项目150万元;消防队拆迁费325万元;河卡镇长阿尼文木日步行街及路灯建设资金116万元,用于安装路灯40盏,铺设人行道4680平方米。
水利局4项:分别是唐乃亥夏塘村草原节水灌溉示范项目47.01万元;2008年至2010年实施的河卡满丈五村一镇人畜饮水安全项目43.7万元;2013年兴海县饲草料地节水灌溉重点县建设项目57.32万元;2011年东大米滩灌区节水灌溉9.77万元。
农牧局2项:2012年生态畜牧业建设项目45.04万元,2013年规模养殖及产业化建设项目9.22万元,以上两项根据签订的项目合同书、付款凭证、成交结果确认书等进行了审核,建议安排。
县医院1项:高压氧仓工程款4.41万元。
城建局5项:河卡集镇建设投资110万元;文化广场建设资金674万元;2012年保障房融资贷款利息75.83万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农牧路拆迁举借商业银行贷款2000万元,该项贷款已从下达的保障房专项资金中偿还,负担利息75.83万元);清真巷及原党校居住区排水明渠建设项目36.24万元;各乡镇各社区公共厕所项目150万元。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9.82万元,用于解决购置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工程资金和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
国土局1项:曲什安镇才乃亥灌渠维修185万元。
林业环保局1项:县城绿化项目资金23.72万元。
交通局2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1175万元,县道5条255公里、乡道11条,总里程416.9公里。村道160条2721.2公里,主要建设涵洞及小型桥梁;南部三乡公路建设资金150万元。
龙藏乡1项:龙藏乡赛日巴集贸市场建设项目107万元。
(4)存量资金产生的原因
2015年底财政存量资金66441.22万元。从资金分类看,预算结余结转资金1693.9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周转金1777.74万元;在建项目资金31365.1万元;各类项目补助资金19195.41万元;工程项目预留尾款1466.77万元;项目净结余1682.08万元;各类设备购置资金225.48万元;社保基金专户资金1323.05万元;回收金融贷款资金102.16万元;工程质保金1699.67万元;在建项目工程预付款5909.8万元。形成结存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施工周期原因形成存量资金。就我县而言,每年施工季节只有5个月,由于部分资金指标下达较晚,甚至年底才能拨付到位,项目当年无法执行,财政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后,无法在当年完成实际支出,形成存量资金。因施工季节的原因,当年实施并交付使用的项目比重较低,项目资金无法全额支出,产生续建项目,也是形成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的原因之一。
二是资金性质导致形成存量资金。认定的存量资金基本都是财政专项资金,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和相关管理规定。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收到这部分拨款后,因资料收集、数据审核、支出审批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资金存放在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账户中,形成存量资金。
(5)下一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
按照“加快支出进度、降低结转、提高效益”的总体要求,将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支出预算执行通报和考核,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小组将对2015年前的存量资金进行进一步的甄别,对能实现支出的督促抓紧支出,对仍然形成存量的收缴国库进行统筹,对当年统筹和原渠道安排的资金当年仍不能形成支出的收回国库统筹预算,并对2016年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有效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强化库款管理(1分)
截止11月底,国库存款余额为43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87%,库款余额相对水平为34%,库款保障水平为34%,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4634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11152万元,同比上升9.03%。
6、“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1分)
确保当年本地区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实现省上规定的相关要求。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85.7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79.8万元,(其中: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省州“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按3%的比例压减后预算安排1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5%的比例压减后预算安排161万元),截至11月底“三公”经费支出279.8万元。
(四)财政管理情况(21分)
1、开展法治财政建设情况(1分)。一是不断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我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资金管理制度,今年8月份以兴财行字(2016)637号文印发了修订后的《兴海县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兴海县乡镇及部门(单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惩办法》【兴财(2016)64号】、《兴海县村财民理乡代管管理办法》【兴财(2015)680号】等制度办法,经过近几年的制度建设,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二是2016年以来,我局根据“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成立了“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兴海县财政局“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和宣传法律的力度,全面提升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全地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情况(3分)。一是营改增后,我县全年收入基数确定为2014年增值税、营业税收入数,即13228万元,含中央级6585万元,省级1280万元,州级549万元,县级4804万元。其中增值税8884万元,含中央级6585万元,省级1136万元,州级549万元,县级549万元,改征增值税66万元(入县级库);营业税4334万元,含省级144万元,县级4190万元。增值税实行中央、省、州、县五五分享,以基数13218万元测算,中央和省级各分享50%即6609万元,省级与州级各分享50%即3304万元,州与县级各分享50%即1652万元。为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地方减收部分以税收返还形式下划给地方,即2014年地方留成额度4804万元-五五分享额1652万元,省级应以基数返还形式下划给我县3152万元。二是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南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我局制定了今年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专项资金检查(1个单位),组织检查小组对2014、2015年度高原美丽乡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26个单位),专项资金、财政内部检查涉及的被检查单位为会计监督检查单位,一并进行检查。开展财政内部检查(25个单位),检查小组对兴海县科技局、兴海县文化局、兴海县总工会、县党校、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县城乡居民医保局、温泉乡两级财务(温泉村、长水村、多巴村)、中铁乡两级财务(民族村、斗后塘村、恰青村、然毛村)、曲什安镇两级财务(大米滩村、团结村、塔洞村)、河卡民族寄宿制小学、兴海县第二民族寄宿制学校、兴海县幼儿园、河卡镇社区、兴海县子科滩镇城南社区、兴海县公安局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单位会计质量、部门决算帐表一致性核查检查同步进行检查。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2014-2015年度的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收缴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兴海县有行政事业预算单位 94户,有收费项目的单位23户。根据这检查的要求,对20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100%。
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2分)。对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按照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原则,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实现“三位一体”全过程控制。依据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定额预算、源头控制机制,以部门预算编制为抓手,对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明确定额标准,并按编制人数核定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时掌控财政供养人员变动情况,从经费源头把关,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截止11月底财政供养总人数为3375人,同比减少3人。其中,行政人员共634人,事业人员811人,退休人员共930人。
4 、对各乡镇(含村级)资金监管情况(2分)
建立健全对所属各乡镇、村级的资金监管制度,各项涉农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
首先是建立健全各乡镇、村级资金监管制度。制定了《兴海县农牧区经费保障办法》、《兴海县乡镇财务管理办法》《兴海县村、社区运转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一卡通管理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流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流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流程》、《村财民理乡代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制度办法,确保乡镇村资金有效使用和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档案。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农户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户数、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各项补贴资金实现“一卡通”发放,2016年共发放草原奖补资金10887.5万元、农资补贴306.22万元、粮食直补248.53万元,有效地保证了资金安全,保证了强农惠农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抽查巡查力度,保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质量,年内对3乡镇和10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对7乡镇2016年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加强农牧区财务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和会计业务培训,全县65名村级财务人员通过财政支农政策、会计职业道德和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务。五是根据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惠民补贴资金监管统计系统建设的通知》[兴政办(2015)88号]要求,由财政局牵头、信用社研发的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民生服务机构管理对象底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财政管资金拨付、银行管现金支付”的“民生一卡通”惠民资金发放、服务新模式已形成。
5、预算管理信息编报及宣传情况
(1)及时上报财政收支预决算、月(季)报表、财政分析及其他财政管理信息(1分)
严格执行州局下发的五项制度,旬报由国库、预算、绩效办严格按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开展汇审后上报。月报在国库、预算、绩效办汇审的基础上,由局长、主管局长按综合评价的重点保障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签字上报,季报在局务会上分析研究后上报,平时抓好报表分析和上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便于年终实现绩效目标。及时上报了财政预决算报表,截止11月共撰写财政信息37期,《海南报》采用2期(其中:2016年7月19日《海南报》《兴海县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11月25日《海南报》《小项目惠及大民生》);财政旬、月、季报36期,国库集中支付报表11期,财政专户报表11期,完成上报财政供养人员报表、乡镇财政财务报表、政法系统经费统计报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报表、政府性债务等报表。
(2)开展重点调研课题,财政业务培训情况(1分)
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加大工作调研力度,相继完成了《关于报送政法经费支出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兴海县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调研工作的报告》、《兴海县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民族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兴海县会计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
按照2016年年初《2016年兴海县财政局会计培训计划》兴财会字(2016)15号,共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13次,参训724余人次。其中《开展会计人员及相关情况调研培训》1次、《会计基础工作培训》班1次、《存量资金培训》1次、《村级财务培训》班1次、《新预算法培训》班1次、《国有资产培训》班1次、《政府采购采购法》培训1次、《“三基”考试培训》班1次、《产权登记培训》班1次、《预算编制培训》班1次、《U8财务软件(支付)培训》班1次、《U8账务处理培训》班1次、《U8财政管理软件(指标)培训》班1次。
6、财政基础数据库建立情况(1分)
(18)建立本地区各项经济社会指标、财政供养人员、资产、享受各类社会保障对象人数、学生数等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财政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青海省农村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财政局社保股、县社保局、民政局掌握享受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养老保险、五保户人员、两老干部人员等信息;县卫生局掌握乡村医生信息;县教育局建立《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库,数据信息库运行良好,并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2分)
(19)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制定了《兴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兴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产资产管理,印发了《兴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我县于2016年6月18日,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03个,清查面100%。其中清查委托中介机构认定的行政事业单位4个。截止基准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账面数为17.6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7.09亿元,固定资产3.94亿元,在建工程6.6亿元。经清查,盘亏资产0.03亿元,清查结果17.61亿元。
8、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5分)
为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严格管理。我县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月报制度,按月向州财政局报送本地本部门的债务数据,且数据真实、准确。为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债务风险,相继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预警监测实施办法》、《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在2016年初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95万元,截止目前债务余额为10165.34万元(其中或有债务1290.38万元),一般债务率3.65%,一般债务新增债务率39.46%,一般债务偿债率3.08%,债务规模处于绿色安全区域,均在可控范围内。1、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海南州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的通知》[南财预字〔2016〕418号],具体为:置换债券600万元,安排项目(教育布局调整项目226万元,教育布局调整二期项目54万元,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320万元);2、《第二批定向置换债券资金分配额度表》下达739万元,具体为:兴海县长江路、健康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20万元,‚兴海县子科滩农牧路道路建设项目25万元,ƒ子科滩污水管网建设项目50万元,④教育布局调整项目50万元,⑤兴海县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子科滩桑当路游牧民集中定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200万元,⑥子科滩供水工程项目30万元,⑦兴海县县中、民中教学楼及公寓楼工程204万元,⑧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160万元。3、《第四批定向置换债券额度分配表》下达2425万元,具体为兴海县子科滩农牧路道路建设项目100万元,‚子科滩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00万元,ƒ教育布局调整项目100万元,④兴海县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子科滩桑当路游牧民集中定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1700万元,⑤兴海县县中、民中教学楼及公寓楼工程325万元。4、2016年第一批新发行债券1300万元,安排项目(兴海县看守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0万元,兴海县赛宗寺旅游景区旅游步行道二期工程580万元,兴海县公安看守所配套附属设施项目620万元 ),第二批新发行债券250万元,安排项目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道路整治工程。
9、公务支出标准建立情况(2分)
(1)一般公务支出标准建立情况
一是根据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建立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拟定了《2016年兴海县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表》。二是修改完善了《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兴财行字(2015)697号】《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兴财行字(2015)698号】、《兴海县县级党政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兴财行字(2015)699号】、《兴海县县级党政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兴财行字(2015)700号】,三是对全县3个乡镇10个行政村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财会人员管理情况(1分)
建立三项机制严格会计准入,加强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快了专业化财务人员管理队伍建设步伐。 截止11月底我县举办会计培训13次:1、关于会计人员相关情况调研的培训;2、会计基础工作培训;3、存量资金的培训;4、村级财务培训;5、新预算法培训;6、国有资产清查的培训;7、政府采购法培训;8、“三基”会计岗考试培训;9、关于开展产权登记工作的培训;10、预算编制的培训;11、U8财务软件(支付)培训;12、U8账务处理培训;13、U8财务管理软件(指标)培训。通过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软件,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五)各项财政改革推进情况(28分)
1、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7分)
(1)基础工作(2分)。一是充实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有序进行。在本局成立绩效办公室,指定1名副局长和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度框架。本年度完善了《兴海县乡镇及部门(单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惩办法》,三是按照年初安排,年内共举办绩效培训班1次,召开座谈会1次,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2次(乡镇及部门〔单位〕),培训观摩会1次,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财政绩效工作培训、观摩和督检,现在各业务人员都能掌握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熟悉绩效评价流程,为绩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按时上报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季度统计报表。
(2)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3分)。一是绩效目标管理,由预算股、绩效办根据各预算单位年初上报的《兴海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经过筛选后,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5个4001.08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由业务股室和绩效办共同实施;二是细化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我局经征求多方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兴海县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体系》,在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绩效工作方面,针对各预算单位职能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同,对一级预算单位按有无专项进行区分,制定了无专项资金和有专项资金两种考评体系,对二级单位根据行业不同,分别制定了社区、学校、卫生、其它(医保局、新型合作医疗办、就业局)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了不同内容的六套考评体系,从而使考评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县2016年对7乡镇、3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3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财政预算绩效考评,其中:乡镇财政预算绩效考评覆盖面达100%,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考评覆盖面达100%。三是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主要围绕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为主,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兴海县2016年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财〔2016〕613号],2016年共选取8个重点项目,资金总额8967.4万元。四是推进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按照上级财政要求,主抓“从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并将相关要求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九项重点支出必须达到动态静态占比、保障率和增长率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相关指标的发展变化,强化日常监督,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旬报汇审制、月报审签制、季报分析制、年报分层审核制和总决算层层审核制等五项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五是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的督导工作,根据《关于对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兴财〔2016〕709号]年内对7个乡镇财政绩效考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根据兴财〔2016〕698号《兴海县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督导方案》对各部门(单位)财政绩效考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根据兴财〔2016〕356号《关于举办2016年乡镇和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的通知》于7月23日举办培训班1次;根据兴财〔2016〕766号《关于召开2016年乡镇和部门(单位)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召开财政管理绩效座谈会1次,并于10月份组织7乡镇主管财务的乡镇长、财务人员和我局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一行40人分两批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进行了乡镇财政管理及绩效工作等业务培训学习观摩,了解睢宁县财政对乡镇财政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六是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从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支出预算执行、财政管理、财政改革和投入效果六大考评指标入手,分解下达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兴财〔2016〕655号]。
(3)结果运用(2分)。进一步建立健全反馈整改、通报、报告机制,2016年完善了《兴海县乡镇及部门(单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惩办法》,并对2015年度我县7个乡镇和32个一级预算单位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再评,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优良率为86%,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考评优良率为90%,乡镇和部门绩效考评一并兑现奖惩,调整了预算指标,《关于下达2015年预算单位财政绩效管理考核奖励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兴财(2016)443号],奖励工作经费32万元,核减工作经费8.81万元,按照评价分档结果年内酌情列支了预算单位申请的项目或经费,2016年预算列支绩效考评工作经费5万元,预计2016年乡镇和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兑现奖金32万元,核减工作经费8.81万元。
2、本地区预算管理改革情况(11分)
(1)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2分)。年初,将省州要求公开的预算信息按资金归口分配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资金进度及时在兴海县政府网或财政电子屏上予以公示,部分涉农资金进行张榜公布。截至目前,涉及到的资金均已在政府网站和电子显示屏公示,涉农资金进行了张榜公布。同时,对财政预(决)算报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预(决)算总表、地方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决)算总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和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批复于2016年4月14日统一在“兴海县政府网”进行了公开,并对“政府预算公开情况”、“政府决算公开情况”、“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部门决算公开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三公”经费在政府网站上于2016年3月21日进行了统一公示,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做好了应对预案,随时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质疑。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应公开项目133个,已公开预算信息项目133个。
(2)启动试编零基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2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县级部门编制的零基预算和2017--2019年支出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已全面启动,《关于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兴财预字(2016)624号]要求,按照“零基预算”原则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纠正改变固化倾向,在优先保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的同时,加大对部门一般性补助事项、与厉行节约政策不相符项目和绩效较差项目的清理力度,切实体现“有保有压”。原则上,除因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留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安排到部门预算增加的专项支出外,各部门其他项目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
加强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做好2017—2019年支出规划,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全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三年滚动规划要编制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项目支出细化率要达到70%以上。各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梳理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支出规划,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的衔接。研究提出三年内部门涉及财政支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在此基础上测算规划期内各项支出的分年度安排建议。县财政将在综合平衡后下达各部门三年支出控制数,控制数原则上不作调整。进一步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年度预算的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
(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1分)。一是在上级财政部门的严格要求和精心指导下,制定了《兴海县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方案》[兴财库字(2015)525号],已编制完成并已上报《2015年度兴海县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县本级财政预算单位行政37家、事业57家,国有独资企业2家,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主要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二是为做好本次政府财政报告试编工作,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政府财政报告试编培训会”,为试编政府财政报告做好了基础培训工作。
(4)部门预算编制(1分)。部门预算在财政U8平台中统一编制,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采取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方式,先由部门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逐级编制预算,所有开支都落实到具体用途,财政部门汇总审核,经政府同意、人大批准后向部门批复,大大提高了预算细化程度,完善了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了预算管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一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各类社会保障对象人数、学生数等基础数据库,并进行随时更新;二是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方法,部门预算严格安排“两上两下”的程序严格进行;三是足额安排了职工工资、机构运转、社会保障、教育、支农、医疗卫生、科技、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四是按照实际需要,采用项目编制预算。五是将各单位按工作量、人数等因素进行分类后,确定定员定额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公、司、政法、森林公安、纪委人均2.4万元安排运转经费,共安排419.8万元;消防人均3.4万元安排运转经费,共安排68万元;行政机关人均1.8万元安排运转经费,共安排646.2万元;其他部门人均1万元安排运转经费,共安排731万元;乡镇运转经费以人员编制数进行核定,一类乡镇最低安排59万元,共安排168.8万元,二类乡镇最低安排46万元,共安排193万元;村级运转经费共安排205万元,其中1500人以上行政村4万元/村,1500人以下行政村3.5万元/村;社区运转经费共安排39.2万元,标准为5.6万元/社区)。
(5)乡镇财政管理(1分)。在乡镇财政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兴海县农牧区经费保障办法》、《兴海县乡镇财务管理办法》《兴海县村、社区运转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一卡通管理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流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流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制度办法。乡镇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如: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粮种补贴村组干部工资等,由镇属分管部门实地核实,审核上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下拨资金,银行通过涉农专户“一卡通”兑付到农户。各乡镇于2011成立了“乡镇财政管理中心”,设立了民生服务大厅,配备了会计、出纳、计生、民政、医保等岗位,配齐了办公设备,安装了用于公开各类财政信息的显示屏,统一制作各项惠农政策服务流程图,并已全部上墙,7乡镇全部纳入了国库支付系统,乡镇所有资金均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到目前为止民生服务大厅动作良好,发挥了服务功能,提升了乡镇政府服务水平。
(6)非税收入收缴管理(2分)。非税收入直缴库: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纳入票据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是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以及《缴款书》的监督管理;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
截止11月底电子化系统收缴非税收入5418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02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79万元、罚没收入51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47万元,捐赠收入2319万元,政府性基金204万元)。
(7)政府采购管理(2分)。一是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2018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兴财(2016)428号]要求,制定了《兴海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兴海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兴海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兴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兴海县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兴海县政府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和组织类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兴海县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等制度、办法,加强了采购管理,规范了采购工作流程,强化了采购监督,加强了采购验收及公告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了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截止今年11月底,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招标20项,预算总金额1891.49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791.77万元,其中:询价采购5项;竞争性谈判8项;公开招标6项;单一来源采购1项。其中:货物类约1188.87万元;工程类约67.7万元;服务类约535.2万元,节约资金约99.72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坚持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三是采购程序严肃、规范,采购中邀请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代表和省财政厅财管处抽取的专家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四是强化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由政府采购部门参与验收和评价,实现采购活动的全程监督。五是加强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今年9月份,根据省州安排,我县组织了对受理我县采购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查找出问题,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达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3、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情况(4分)
(1)国库集中支付情况(1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国库集中支付财政U8系统 “支付管理系统、总预算会计、公务卡、工资统发、动态监控、票据管理、部门预算系统、非税收入以及专户拨款管理系统”的支付流程和查询系统运行良好。全县4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8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和财政资金全覆盖的目标,成立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制定了《兴海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实施方案》、《兴海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定期对账管理制度》《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考评奖惩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内部操作规程》、《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截止11月30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9166笔146002万元,其中直接支付7464笔144453万元,占支付总额的98.94%,授权支付1702笔1549万元。
(2)动态监控情况(1分)。动态监控系统于2012年正式启动,制定了《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在动态监控和网络平台运行监管方面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备份相关数据,随时更换操作口令。目前纳入动态监控的预算单位共98家,到第三季度直接支付7464笔144453万元,授权支付1702笔1549万元。重点对预算单位授权大额提现、转账、公务卡消费支付行为进行监控,没有发现预算单位违规或不规范的操作。
(3)公务卡改革情况(1分)。公务卡系统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后,制定了《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刷卡目录》,财政部门会同代理银行扩大银行卡机布设范围,积极拓展日用办公用品等商家POS机刷卡终端,进一步改善了公务卡使用环境。截止11月底公务卡发卡量648张,支付中心每月进行公务卡结算情况统计和通报。截止11月底实际刷卡4043笔499.69万元,公务卡刷卡率达到授权支付的32.26%。
(4)财税库横向联网(1分)。积极加强宣传,推进财政、税务、国库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改革(PPP项目建设)(4分)
我县计划2016-2017年推进PPP项目2个,总投资36300万元,《关于兴海县2016年-2017年推进PPP项目的报告》[兴发改经商(2015)353号],项目主要有:兴海县沿黄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和兴海县赛宗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兴海赛宗寺PPP旅游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基础服务建设以及环保项目。赛宗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环景区公路110公里、人行栈道3.5公里、垃圾填埋场1处,周边环境治理及环卫配套设施等,总投资3.06亿元。该项目于2016年7月19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青海蓓翔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目前正在做施工图设计。
5、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2分)
(1)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推进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县委、县政府做了统一安排布置,财政部门初步建立制度体系,规范了购买服务主体,界定了购买服务范围,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建立了《兴海县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工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服务程序、经费保障机制等。二是购买程序将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或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由财政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方组织实施;三是将购买规模逐步扩大,根据部门需求,及时设计相应的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有需要的部门提供服务。年内对“财政资金专项审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过招标委托“青海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2015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兴海县就业服务局、兴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海县人民医院、兴海县司法局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和“兴海县温泉乡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清查;对兴海县政府网络设备及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统一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前正在积极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就购买服务细节进行商谈。
6、财政投入效果(4分)
(1)经济效益(2分)
财政支出乘数:2015年三季度(GDP)为108518万元,2015年11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3482万元,2016年三季度(GDP)为12332万元,2016年11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634万元。财政支出乘数为1.95%。
(2)社会效益(1分)
城镇登记失业率:截止目前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93人,年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6111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95人,城镇失业率3%。
(3)社会公众满意度(1分)
2016年我局对恰当村投资49.5万元,新建了村级卫生室及庭园建设设施。用最直接、最有效、最真诚的方式帮助农牧民,受到了当地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我局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2016年我局在兴海县曲什安镇团结村实施“一事一议”农村硬化路项目,在河卡镇幸福村实施路灯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老百姓最迫切的需要。
三、总体评价
(一)本地2016年财政管理综合绩效水平
为了有效的衡量财政工作管理水平,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稳妥、有序进行,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的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使用效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我县今年绩效管理主要偏重于基础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强化财政综合管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涉及县级财政部门管理工作方方面面,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照已经明确的考核重点和指标,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即完成硬性考核指标,又加强软件建设,提高了本地区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二是确保收支目标实现。收支任务是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我县高度重视收支面临的形势和压力,强化预测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年度目标,认真履行事权责任,保证九项重点支出需要,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三是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基础上,加强本级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经过不懈努力,我局的财政管理综合绩效工作,相比往年有了很大进步,2015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中位居三档;2015年财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位居全州第一名;我县在迎接省、州对重点绩效考评中成绩突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获全省综合考评优秀;全州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检查验收考评第一名;全州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第一名;全州2015年度财政支农专项投入绩效考评第二名。通过自评,我县本年度财政综合绩效自评分为98.5分。
(二)工作亮点
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今年我局组织对全县7个乡镇57个行政村及各个寺院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支农惠农政策、村及财务政务管理、会计基础、财经纪律等多个方面。另外,根据《2013年海南州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南财农〔2013〕796号)要求,为全县57个行政村单独设立了账户,出台了《兴海县村财民理乡代管管理办法》、《兴海县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兴海县村财民理乡代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村开户、分村设帐、印签预留分开,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代理记账,从而规范了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财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支持民族地区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4833.67万元。分别在我县7个乡镇33个村实施,包括村级道路建设项目、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项目、村内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环境整治项目、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等。随着项目的建成,解决了农牧民群众行路难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求,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3、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州财政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年6月18日,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03个,清查面100%。其中清查委托中介机构认定的行政事业单位4个。截止基准日,我县资产账面数为17.6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7.09亿元,固定资产3.94亿元,在建工程6.6亿元。经清查,盘亏资产0.03亿元,清查结果17.61亿元。
4、进一步提高管理绩效的思路和方向
积极探索构建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相结合的乡镇和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所绩效理念融入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监督到评价的全过程,实现财政支出一体化管理,树立重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理念,强化乡镇和部门的责任意识,增强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四、年度内提高管理绩效的举措
在工作中我们着力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规程,不断创新考评体系,以弥补上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编制,实施绩效运行管理,组织预算绩效评价,科学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努力构建预算、执行、监督、评价的财政管理模式。我局经征求多方意见,修订了《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兴海县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体系》,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乡镇和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兴财(2016)615号],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更具针对性、时效性,使考评体系更加符合财政实际工作,有效地推动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和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开展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专项进行了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为了确保完成州上下达的收支目标,高度重视收支面临的形势和压力,强化预测分析,与国地税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收入均衡、足额入库,落实省州财政对财政支出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报表编制工作五项制度,特别是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传媒、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等九项重点支出要符合财政支出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方案所提出的占比目标、保障率和增长率。同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数,使财政供养人员数超出率低于50%。以盘活存量资金、债务风险管理为重点,做好支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加大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的培训,牢固树立各预算单位谁花钱谁负责考评的意识。五是在财政管理方面,在完成年度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进社会中介,开展“兴海县就业服务局、兴海县医病预防中心、兴海县人民医院、兴海县司法局资产及负债的真实性”、“兴海县温泉乡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2015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六是制定了督导检查方案,加强了县对乡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督导工作和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考评督导工作,为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优秀地区、部门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青财预字【2016】556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补资金的通知》(青财绩字【2016】1057号)和《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发2015年度各县财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奖补资金的通知》(南财绩字【2016】682号)文,绩效考核优秀地区、部门和县奖励发展基金(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充2015年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地方配套;2015年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补资金180万元和2015年度财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奖补资金80万元用于补充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奖地方配套239万元,剩余21万元用于补充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
五、政策建议
一是为顺利开展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在不断加强个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建议上级部门多开展一些培训工作和督导指导工作。针对各项业务工作水平仍然需要提高的问题,除县级自身努力以外,还需要上级部门从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支持,组织兄弟县财政部门加强交流,夯实财政基础工作,从而有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是乡镇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目前乡镇财务人员大多数为近一年参加工作或未接触过财务工作的人员,财务知识缺乏,乡镇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账务处理不规范,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培训。
三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政策因素,适当修改部分考评指标,如均衡入库、收入质量、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等,充分挖掘基层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激励财政部门高质量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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