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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3-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海南州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海南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科学监管,有效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全州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近日,海南州第一民族中学食堂、贵德县河西寄宿制学校食堂、海南州贵德县第二民族中学食堂、海南宾馆餐饮部、贵德县梨花别墅五家单位被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全面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及时解决问题,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健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今年起,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是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安全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点多、面广、链条长,要在分段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既明确职能,守土有责,又协调配合,无缝对接,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闻媒体等方面作用,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强大合力。
四是强化基层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乡(镇)、社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职责内容,明确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农牧区建立了以村委会(牧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协管网络,配齐配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履行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四项职责。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社区和农牧区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广覆盖、高效率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同时,乡(镇)政府、社区、农牧区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了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考评督查机制,通过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定期评估食品安全工作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不断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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