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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2-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海南州2012年耕地保护工作现状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2年,海南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新政,努力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严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妥善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红线的“两难”局面,实现了全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重点项目用地的落实。
工作现状: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2012年,州县分别成立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把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纳入各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合同书8038 份,落实资金217.1万元制作国家规定统一标志牌110块,有力地保证了全州7.7251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5.9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76.5%,实现了“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二是多措并举切实保护耕地。贵德县河东乡确定为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标准试点地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海南州基本农田保护成果验收标准》;同德县利用地矿测绘院无人飞机对试点村巴沟乡下才乃亥村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大比例尺测绘,详细确定了地块、面积,做到与图数实地三者一致,落实到农户,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施了总投资102606.89万元,建设总规模18557.19公顷,新增耕地8224.31公顷的共和县塘格木镇东格等三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湖东种羊场哇玉农业分场土地整理项目、同德巴沟卡力岗村、沙沟乡尕巴村等土地整理项目已基本竣工;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理贵德拉西瓦片区项目河西镇万株村示范工程已开工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占补平衡制度,按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377.36906万元,上缴省厅组织统一补充实施; 2007、2008、2010、2011年度海南州被评为全省耕地保护先进单位,2009年、2011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成效显著单位。三是科学编制规划保障土地供给。2012年,全州审查上报审批的报件27个,总用地面积793.8533公顷,其中农用地581.2934公顷(耕地96.8251公顷),建设用地154.7299公顷,未利用地57.83公顷。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规定内容为重点建设项目供地,对公共设施、机关团体项目用地实行划拨供地,对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2012年,全州划拨土地41宗、1073.1公顷、协议出让土地71宗、18.4公顷,价款1259.9万元,挂牌出让土地11宗,24.3公顷,成交价款2003.9万元。
存在问题:一是耕地保护“长效投入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统计难以做到精确,耕地保护信息化滞后,现势性不强,未能达到可核可查的要求。二是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海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全州用地扩张与执法监察矛盾突出,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及交通、能源、游牧民定居点工程、新农村建设、宗教用地等违法用地依然存在。三是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国土资源系统现有人员少、业务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土地工作要求。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围绕“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考核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考核评价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有效性”的目标,不断完善各级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逐步实现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日常化。二是开展县级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离任政绩考核测评、监督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三是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结合耕地保护补偿,充分调动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全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四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和引用行政处罚条款,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改查处力度,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遏制违法用地的发生,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州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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