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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7-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贵德县四项措施狠抓地方病防治工作
近年来,贵德县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大地方病监测和干预力度,鼠疫、布鲁氏菌病和包虫病现已达到基本稳定控制标准。碘缺乏病已于2010年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达到基本消除目标。在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分布的22个行政村和3个大骨节病区村通过改水、补硒、换粮、退耕还林等综合防治措施,相关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县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卫生、教育、发改、财政和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根据《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同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安排和部署各单位工作任务,确保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督导、有检查。自2011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方病防治工作,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规划》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卫生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每年对改水降氟、降砷工程的水氟、水砷进行监测。发改部门将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优先重点安排饮水工程;财政部门每年安排落实防治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水利局将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的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和林业部门在大骨节病病区实施部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防治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卫生部门每年都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大骨节病、氟、砷病、碘缺乏病等的防治监测工作,在每次监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交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四是强化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使广大群众认识了饮用高砷、高氟水的危害,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地方病知识的知识知晓率。
目前,全县有3个大骨节病病区村,2012年监测7-12岁儿童大骨节病临床X线检出率为7.21%,比2010年下降了6.54%;所有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和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病区村已完成改水任务,改水率达到100%。病区的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碘缺乏病2010年已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2011-2013年全县碘盐覆盖率均保持在96%以上,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均在95%以上,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1%以下,学生碘缺乏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家庭主妇知晓率达到85%以上。(贵德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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