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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教育 |
兴海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建成运行
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关精神,推进兴海县青少年普法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兴海县通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筛选项目和积极组织实施,总投资为115万元、总面积约315平方米的兴海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建成运行,达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有说头、有看头、有学头”的目的。
加强组织领导 精心安排部署
警示教育基地是兴海县基层“平安细胞”典型培育项目,县委政法委在前期深入兴海县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精心部署,向省综治办申请上报了《2016年综治(平安青海建设)基层典型培育项目计划书》,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资金预算,并对此项目实施后的效益进行了分析评估。项目申报成功后,县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召开综治成员单位基层“平安细胞”典型培育动员部署专题会,制定下发了《兴海县第一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平安法制校园”项目建设分工方案》(兴综治办〔2016〕11号),明确了综治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同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指导,确保了全县基层“平安细胞”典型培育工作平稳、有序、同步推进。
争取多方支持合力完成投资
兴海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紧紧围绕“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这一理念,以实施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基层典型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到省级项目配套资金35万元,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兴海县委、县第一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及县电力、移动、电信等部门共同筹措资金80万元,多方配合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指导协调 保证项目进展
项目启动后,县综治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能,迅速进入角色、认真开展分工的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新建了塑胶操场看台1处、安装了校园高清视频探头及监控系统、改造和维修原有老化监控设备,学校技防覆盖面达到100%,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地共分警示教育展厅、校园模拟法庭、大型法治浮雕墙、校园法治文化长廊、校园普法宣传广播站和校园法律咨询台六个部分,具备警示教育综合图片展厅、多功能视频报告厅(用于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违法犯罪讲座)、校园模拟法庭等现代化教育功能,以“营造更为安全的校园环境、配备更为全面的基础设施、形成更为科学的管理机制、建设更为典型的教育基地”为目标,充分利用“声、光、电”等技术手段,打造了藏区法制校园样板,使其成为全县中小学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平台。
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项目运行
兴海县充分借助基地平台,将“参观教育基地、模拟法庭教育”列入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必修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分批、轮流”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保证基地设备不闲置、资源不浪费,追求效益最大化,在2至3年内,是全县每个学生都受到一次轮训。该基地的建立运行,不仅标志着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填补了当前全县乃至全州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这一空白,势必对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起到推波助澜、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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