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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9-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科技、教育

兴海县召开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28日上午,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红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玉祥,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委员、科室主任、各乡镇乡镇长、纪委书记、主管扶贫的副乡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18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玉祥主持了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州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全州脱贫攻坚问题通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县脱贫攻坚开展情况,子科滩镇、唐乃亥乡、龙藏乡、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局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省州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交流发言,其他乡镇提交了书面材料。
    会议最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红丽对全县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也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的任务和形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领导重视有差距,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联动协作不紧密,线索移交不及时;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有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单薄,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结合2018年全县脱贫攻坚任务,为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增强政治责任,助力脱贫攻坚。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全覆盖。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主动扛起责任,进一步巩固省州县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加大对村民理财小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村级财务的审计力度,将村级财务审计列入乡镇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县纪委监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挂钩;要用好问责利器,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以责任追究激发担当精神,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和各乡镇纪委要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于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有问题隐瞒不报压而不查的,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加强联动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民政、农牧、审计等相关业务部门联动协作,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资金项目监管以及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围绕脱贫攻坚,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做到信息互通、监督协力;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及时移送,着力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职能部门在工作督导检查中也要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委监委反馈移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合力遏制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格按照《海南州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真正理解和体谅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基层干部,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纪违规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鼓励引导其总结经验教训,对发生较大失误但本人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较好、有积极改错纠错实际行动的,酌情减轻处理或免于处理。探索建立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鼓励干部敢于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玉祥同志就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从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抓部门联动、切实转变作风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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