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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海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特点成效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海南州强化措施,加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合作社组建、管理和运行体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健康规范发展态势。
现状和发展特点: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487个(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83个),其中:种植业109个、林业1个、渔业3个、畜牧业308个、服务业25个、其他行业41个。合作社成员数达到12万人。2012年,共有160个专业合作社符合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公布的条件(其中共和县43个,贵德县38个,兴海县30个,贵南县40个,同德县9个),全州在专业合作社网上报名的有71个。由于地区和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不同,各个合作社表现出以下发展特点:一是种养业合作突出。从全州情况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明显突出,占到总数的94%,特别是自全州开展生态畜牧业建设以来,所有牧业村均成立了以畜牧业养殖为主业的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并且大多数是围绕地方主导品种和优势产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合作领域面较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从几年前的种植、养殖业逐步扩展到运输、劳务输出、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合作内容也从单纯的生产技术环节逐步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三是组建形式多样化。全州一大批实体、个人在各自生产领域牵头示范,成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办社主体与合作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四是国家政策扶持加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在合作社证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农牧部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培育,促进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财政、农牧部门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每年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资金。
取得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农牧民组织化成程度,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牧户之间、农企之间等联合,整合了分散的农牧户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逐步形成了群体优势,提高了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降低了农牧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二是提高了农牧民的综合素质,推进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通过新型农牧民创业技能培训,普及了生产和经营技能,培养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牧民,通过配合“一村一品”工程,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使合作社成为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载体。三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促进了现代农牧业发展。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全面参与到优质小麦提升、蔬菜品种改良、畜牧业振兴工程等各项农牧业事业发展之中,促进了现代农牧业发展。四是加强了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贯彻执行好章程的各项约定;建立健全了会计账簿、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保持资产状况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发展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把合作社建设工作提高到议事日程,没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大多数合作社结构松散,运行不畅,缺乏有效的服务。全州有50%左右的合作社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加上集体的经济积累少,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实体的经济产业链,致使合作社作用发挥功能不健全,产品大多数是农牧民零散自销,农畜产品流通销售缺乏技术、信息服务,为合作社会员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十分有限。三是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底,制约了合作社发展。现实中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大多数是村干部、大户及村能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作用,但大多数缺乏创新能力,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从而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四是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成立的各类合作社,大部分虽然制定了《章程》、《财务制度》等,但在运行中缺乏正确的引导、支持和监督,内部运行机制、管理机制不规范,处于难组织的松散状态。组织机构形同虚设,大部分合作社虽然在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但社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理事会议、监事会会议等没有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起到组织、经营、管理、监督的作用。五是初级农畜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缺乏打造品牌意识。大多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自身产业基础薄弱,自我积累少,没有真正的利益共享机制,难以在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有所作为,都是以直接出卖原材料和活畜为主,无法形成特色品牌。六是人才匮乏,信息不畅。专业合作社在产前、产中缺少农牧业技术实用人才和服务,加之产后服务信息不畅,对农畜产品的生产、销售缺乏指导和信息交流,导致了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流通发展滞后。
对策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兴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围绕龙头企业创办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组织起来,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的生产基地,建立互利互惠的稳定的供需关系。三是围绕“订单农业”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找对市场销路后,再组织或引导农牧民生产。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作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积累和利益分配机制,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五是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资金的管理。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国家各项渠道扶持资金的专项账户,做好扶持资金的使用、量化和分配。六是以“发展优质、高效农牧业”为主线,树立典型,重点扶持、引导,起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百姓、活一片经济”的示范带动作用。七是继续加大对合作社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为开展规范化运行奠定更扎实的基础;八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措施,积极帮助合作社逐步解决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州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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