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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

海南州建立完善“五新”机制巩固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三年来,海南州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医改成果,积极探索医改工作新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推广亮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医改工作五项新体制机制,有力推进了医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运行,促进了全州医药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使各族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医改实惠。
一是建立完善公益性管理新体制。以机构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紧密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流动服务,在城镇社区开展医生上门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全面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工作,将全州36个乡镇计生服务机构与基层卫生院整合,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统一人、财、物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量充实的目的。
二是建立完善竞争性用人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需设岗,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实行同工同酬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合同管理。全州聘任乡镇卫生院院长40名,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任期目标责任合同;586名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实行同工同酬。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后,全州乡镇卫生院人员总量从2009年的366名增加到2011年底的635名,新增人员2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平均达16人,切实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的历史性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双层”考核,医务人员职称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建立完善激励性分配新机制。全面推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总量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州政府出台的新政策,各县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应用,有效实施,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按规定用于绩效考核奖励;县、乡医疗单位以年度纯收入为基数,分别提取10%-20%作为奖励基金,纳入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诊疗费”获得的收入,直接用于绩效考核奖励和弥补运转经费不足;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增加的收入部分,60%作为医疗机构的发展资金,40%用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资金。建立卫生优秀人才政府津贴制度,为全州114名骨干医务人员和名医实行了每月150-300元的政府津贴,并对在基层医疗机构连续工作10年或累计工作15年以上的医务人员增加一级补助工资
四是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经费补偿新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全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业务收入上缴县财政,其中80%经考核后及时予以返还。在足额落实省定每年各类村卫生室和村医补助的基础上,州上继续落实原定每年每村卫生室2000元的公用经费,为村医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村医补助每人每年达到12000元以上,并为每个村医每年代缴500元农村养老保险金,解决了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在村医补助发放上,改变原来每半年或一年发放的方式,每月足额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全州村医的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岗位竞争日益激烈,村医队伍得到有效加强和稳定。
五是建立完善稳定的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建立规范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所需药物及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参加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杜绝了个人操作,统一了购药渠道、保证了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各县政府及时落实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缺口资金,并每季度拨付至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发展。去年全州已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962万元。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上集中采购药品4049.4万元,实际配送到位3561.9万元,配送率达88%,基本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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