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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兴海县“四个坚持”在脱贫攻坚前线培养选拔好干部
近年来,兴海县牢固树立在脱贫攻坚前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抓实绩、重实干、见实效,使脱贫攻坚战场成为培养高素质干部的“主阵地”,为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和谐新兴海锻造了中坚力量。
坚持统筹兼顾选精兵。以乡镇党政正职培养对象、科级后备干部、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及缺少乡镇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为重点选派对象,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群众工作精”标准,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组织审查”的方式,先后向全县40个贫困村选派67名第一书记,86名驻村工作队员。安排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难度较大的村“墩苗”,让他们在驻村帮扶中增强对群众的血肉感情,在破解难题中练就过硬本领。坚持派需结合,结合贫困村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矛盾纠纷突出等实际, 有针对性的选派熟悉党群、经济、社会等领域工作的干部,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先后助力全县2个后进村和2个维稳重点村摘帽,5个贫困村顺利退出。
坚持全程跟踪识英才。始终把脱贫攻坚中的德才表现作为发现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尺。探索建立第一书记回访机制,以定期不定期“一杆子”插到底的方式,采取座谈交流、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到田间地头、农牧户家中、项目一线广泛汲取干部群众意见,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与平时督促检查中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综合研判形成履职明细台账。三年来通过回访督促整改问题70余项,有效提升了驻村工作队服务管理水平。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村级述评、乡镇党委考评、县委复评等程序,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选派单位,并与评先选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切实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客观立体考核考评,先后有1名第一书记、2名驻村工作队员被评选为省级先进,5名第一书记被评选为州级先进,8名第一书记、7名驻村工作队员被评选为县级先进。
坚持实绩实效擢能吏。坚持“逢提必下”,正向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对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默默奉献、能打硬仗的,对坚守正道、真抓实干、善抓脱贫的,对维稳排头兵、政策明白人、发展领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储备、优先培养、优先使用。三年来,大胆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中蹲得住、抓的实、见成效、公论好、群众赞的2名第一书记和13名工作队员,重用2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担任县直部门“一把手”,将2名乡镇主管扶贫副镇长交流至县直部门重要岗位任职,先后选派11名县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在乡镇换届选举中调任8名优秀事业身份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助力脱贫攻坚。
坚持宽严并济提干劲。规范驻村工作队干部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明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脱产开展工作,每月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20天。提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十必须”“五严格”工作要求,促使从严管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实现常态化。严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形成了以“在不在、干不干、实不实、成不成、好不好”的“五看法”管理为重、日常督查为主、查阅驻村工作日志为辅的量化管理机制。对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胜任、不适合的15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实行组织调整,对脱岗不履职的1名第一书记召回并记录在案。执行“两不变、四倾斜”大力保障驻村工作队生活和工作条件,县财政累计落实工作经费152万元,每年拨付乡镇工作津贴60余万元,按规定为县派驻村工作队办理人均9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调解决驻村干部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在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力消除扶贫干部的后顾之忧,为扶贫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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