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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40402000001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处罚/强制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兴市监行处〔2024〕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兴海老陕大碗面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32524MAD2LL450G
组织机构代码    MAD2LL45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行处〔2024〕2号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店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并向当事人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禁止使用塑料制品,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兴海县子科滩镇商贸巷兴海老陕大碗面馆检查中发现该店依然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禁止、限制目录内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由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其他-其他
处罚内容    1、责令整改。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2
公示截止期    2027-04-02
处罚机关    海南州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MB1601190H
数据来源单位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MB160119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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