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0520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关于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将县城周边的生态绿化带以及辅助配套服务区纳入本规划的管控实施范围。规划中心城区(子科滩镇)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安多民俗文化村西缘及和平路,北至兴海县城边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3.2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3个详细规划单元,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编制面积约9.47平方公里,全部为集中建设区。
二、 目标定位
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承接省州战略要求,立足县域本底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和历史人文特色,规划确定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核心功能定位为:海南州现代商贸服务中心、农畜产品加工与物流中心和高原旅游服务中心。
三、 规划依据及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功能传导与引领作用,整体突出对上位规划底线管控和总体要求的传导落实,优化细化上位规划功能布局和用地方案;单元层面侧重围绕人民需求,匹配人口容量,按照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对单元内设施进行增补优化;同时强化对单元内可利用空间的梳理盘活以及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引。
四、 用地布局
632524001、632524002和632524003单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一览表如下。
关于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五、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将县城周边的生态绿化带以及辅助配套服务区纳入本规划的管控实施范围。规划中心城区(子科滩镇)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安多民俗文化村西缘及和平路,北至兴海县城边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3.2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3个详细规划单元,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编制面积约9.47平方公里,全部为集中建设区。
六、 目标定位
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承接省州战略要求,立足县域本底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和历史人文特色,规划确定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核心功能定位为:海南州现代商贸服务中心、农畜产品加工与物流中心和高原旅游服务中心。
七、 规划依据及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功能传导与引领作用,整体突出对上位规划底线管控和总体要求的传导落实,优化细化上位规划功能布局和用地方案;单元层面侧重围绕人民需求,匹配人口容量,按照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对单元内设施进行增补优化;同时强化对单元内可利用空间的梳理盘活以及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引。
八、 用地布局
632524001、632524002和632524003单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一览表如下。
632524001单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建议表
规划地类 | 现状面积(公顷) | 现状占比(%) | 规划面积(公顷) | 本次规划占比(%) |
居住用地 | 122.59 | 79.77 | 166.89 | 61.4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67 | 1.74 | 21.93 | 8.07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11 | 3.33 | 8.45 | 3.11 |
工矿用地 | 0.18 | 0.12 | 1.83 | 0.67 |
仓储用地 | 0.08 | 0.05 | 2.99 | 1.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2.9 | 8.39 | 46.79 | 17.21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6.24 | 4.06 | 18.99 | 6.99 |
特殊用地 | 3.91 | 2.54 | 3.93 | 1.45 |
合计 | 153.68 | 100.00 | 271.80 | 100.00 |
632524002单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建议表
规划地类 | 现状面积(公顷) | 现状占比(%) | 规划面积(公顷) | 本次规划占比(%) |
居住用地 | 137.38 | 42.2 | 166.38 | 43.6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3.09 | 16.31 | 58.91 | 15.46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7.27 | 14.52 | 40.33 | 10.58 |
工矿用地 | 3.68 | 1.13 | 2.08 | 0.55 |
仓储用地 | 3.46 | 1.06 | 19.17 | 5.03 |
交通运输用地 | 57.56 | 17.68 | 60.75 | 15.94 |
公用设施用地 | 1.99 | 0.61 | 5.48 | 1.43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7.4 | 5.34 | 22.51 | 5.91 |
特殊用地 | 3.74 | 1.15 | 5.55 | 1.45 |
合计 | 325.57 | 100.00 | 381.16 | 100.00% |
632524003单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建议表
规划地类 | 现状面积(公顷) | 现状占比(%) | 规划面积(公顷) | 本次规划占比(%) |
居住用地 | 141.89 | 64.62 | 141.8 | 48.1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0.12 | 13.72 | 31.72 | 10.78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1.51 | 5.24 | 12.76 | 4.34 |
工矿用地 | 4.43 | 2.02 | 30.35 | 10.31 |
交通运输用地 | 28.51 | 12.98 | 56.93 | 19.34 |
公用设施用地 | 1.09 | 0.5 | 4.24 | 1.4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58 | 0.26 | 14.84 | 5.04 |
特殊用地 | 1.45 | 0.66 | 1.67 | 0.57 |
合计 | 219.58 | 100.00 | 294.31 | 100.00 |
九、 道路系统
规划兴海县中心城区(子科滩镇)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体系,呈方格网式路网结构。
其中主干路包括环城北路、外环东路、外环西路、外环南路、西环路、东环路、南环一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子青路、和平路、农牧路、桑当路、桑和西路、振兴路、兴同路,红线控制在18-30米。
次干路包括南环二路、公安路、健康路、东一路、黄河路、长江路、和青路、民族路,红线控制在8-30米。
支路包括文化北路、建设路、税务路、桑和西路、民英路、民族路、西一路、西二路、西三路、新一路、新二路、新三路、新四路、新五路、新六路、南街、中街、新村路、健中路、明之路、兴南路、光明路、工业环路、支一路,红线控制在6-18米。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30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974-8582800
电子邮箱:383175011@qq.com
联系人:孙宝魁
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兴海县中心城区详规公示图
单元划分图、底线管控图、用地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容积率控制规划图、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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