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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1-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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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财政局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地点 实施层级 其他
企业法人 兴海县财政局会计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581596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局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办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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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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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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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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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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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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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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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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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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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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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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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财监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596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国资办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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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7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596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财监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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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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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财监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8个工作日 有限期8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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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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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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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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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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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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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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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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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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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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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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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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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依据《青海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  2005.10.01)   第二十四条  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财政票据申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及时发放财政票据,贻误工作的;
    2.不履行财政票据的稽核监督职责、不按规定按时核销财政票据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公民、法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财政票据违法案件的。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财监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1999.10.31)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无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3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会计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1999.10.31)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无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1999.10.31)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无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582762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办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枉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2014.08.31修订)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预算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855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预算股 区县级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的:
2.监督检查过程中违法给被检查单位造成损失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海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
85870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绩效评价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2014.8.31修正)第九十三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1)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
  (2)违反纪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
  (3)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
  (4)违反本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
  (5)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
  (6)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
85870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财监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2017.11.5)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5870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870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财监股 区县级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国库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7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国库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办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投诉逾期未作处理的;
2.对符合规定的投诉申请不受理、不处理的;
3.因处理不力使供应商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
4.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7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自然人,企业法人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5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国库股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国库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72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国库股 区县级
企业法人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办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办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预算股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855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预算股 区县级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预算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855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预算股 区县级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兴海县财政局采购办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投诉逾期未作处理的;
2.对符合规定的投诉申请不受理、不处理的;
3.因处理不力使供应商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
4.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自然人,企业法人 采购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事项不予审批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审批办理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1179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县级
行政机关 兴海县财政局国库股 向社会公开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3批)》(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 2005.9.8)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财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计收费﹝2004﹞17号 2004.1.15)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登记,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3.借管理行为不正当干预工作的;4.有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5.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582340 8581419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财政局东大街3号人大政协楼2楼国库支付大厅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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