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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1-2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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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农牧和水利局责任清单(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实施编码 行政权力项目名称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地点 实施层级 其他
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48000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席令第25号 2013.12.28修订)第44条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38000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42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9000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41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 11632521MB0M70316N4631006008000 科技特派员选派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兴海县农牧和水利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会议通过2012.5.30)第31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科学技术特派员制度,完善科学技术特派员与农牧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为乡(镇)、村和农牧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农牧业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9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2005.1.19)第29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35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备案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24000 水产苗种检疫、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法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发布 2005.1.5)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苗种的产地检疫。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的,应当先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疫手续,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运输和销售。检疫人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44000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39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42000 造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渔业污染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席令第25号 2013.12.28修订)第47条 造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渔业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80000 渔业船舶登记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 11632521MB0M70316N4630720005000 非道路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
行政确认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8个工作日 有限期26个工作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7条 对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的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农业机械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28条 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请求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 11632521MB0M70316N4630520001000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 行政给付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5个工作日 有限期4个工作日 《城北区农林牧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北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北农字[2015]60号)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21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8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0827》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35000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令第1号 2013.12.7修订)第26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2200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处理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20160206修订)第25、26、27、28、29条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二十七条  对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的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农业机械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请求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为当事人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等后续事宜提供帮助和便利。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事故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情况及说明材料报送上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农业机械事故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调查处理并追究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40000 使用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43个工作日 有限期16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38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25000 上路拖拉机安全检验
行政许可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 2011.4.22)第13条、第121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 11632521MB0M70316N4000720006000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认 行政确认 自然人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4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备案、登记和发放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有限期8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73号2003.3.1)第11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2015.1.19)第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2004.1.1)第4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对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32000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使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 11632521MB0M70316N4001020001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经营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2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2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1700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29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3300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5个工作日 有限期4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6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18000 拖拉机驾驶证换证、补证、注销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兴海县农机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5个工作日 有限期4个工作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20160206修订)第22条《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 2004.9.6)第25、26、27、28、29、30、31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5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30000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6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31000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3000 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25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O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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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0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3000 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25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O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23000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0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5000 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3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2 11632521M
B0M70316N4
630220231000
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
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8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
  (二)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
  (三)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
  (四)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五)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4000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8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04000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2007.11.8)第37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5000
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25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O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6 1163252

1MB0M70316N46302

20007000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2007.11.8)第36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的;
(三)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6000
经营假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5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8000 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8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3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97000
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0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7000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订)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28000
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8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
  (二)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
  (三)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
  (四)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五)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5000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25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O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4000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2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9000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7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06000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2007.11.8)第36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的;
(三)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6000
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7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4000 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7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1000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2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4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2000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2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24000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0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6000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5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7000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7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3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200000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2015年4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4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56000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5 11632521MB0M70316N4000820013000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宣传教育及其管理工作奖励
行政奖励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第二十三条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宣传教育及其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5000
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5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304000 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订)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8000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2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5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01000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5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第76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第93条 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600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7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0000 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7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8000
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7.29)第40条   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4000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得销售的农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4.29)第50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89000 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8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5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86000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6 11632521MB0M70316N4000720001000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确认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2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第三条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7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84000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9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8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54000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69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4600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0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8000 植物产地检疫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订)第11条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17条 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对来自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应检植物、植物产品,或者其他可能带有检疫对象的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可以进行复检。复检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与原签证植物检疫机构共同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由复检的植物检疫机构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1 11632521MB0M70316N4630720008000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第13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第15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申请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16条 申请材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17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18条 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承担产地环境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第19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产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2 11632521MB0M70316N4630920001000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裁决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令第28号 2003.7.8)第3条 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3 11632521MB0M70316N4000820012000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奖励 行政奖励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4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07000 种子(含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31条第二款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8.15)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5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30000 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0条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26号 2004.8.28)第20条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6 11632521MB0M70316N4630720013000 植物检疫证 行政确认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1992.5.13修订)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7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34000 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植物检疫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1992.5.13)第8条 按照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接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8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25000 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申报受理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79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03000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11.1)第7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0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22000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业部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农质安发[2006]9号):《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第三条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1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21000 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4号 2015.11.4修订)第38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2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23000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发布2002.4.29)第20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重新办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3 11632521MB0M70316N4000820009000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奖励 行政奖励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条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3、《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0号)第六条国家对在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引进、利用和管理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6000 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始终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30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订)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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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3000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8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
  (三)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
  (四)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五)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1000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兴海县农牧和水利局 3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6条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2000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处罚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5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8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0000
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8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
  (二)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
  (三)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
  (四)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五)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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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05000
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2007.11.8)第36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的;
(三)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03000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4.29)第51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22000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81条   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1000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4.29)第47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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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4000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11.4)第77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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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
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6号 2007.11.8修订)第25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五)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
 (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O000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303000 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10.7修订)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9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98000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4条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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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3000
使用禁用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60条  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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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300000
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3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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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8000
招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63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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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9000
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8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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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2000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9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62条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收缴或者予以吊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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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行政强制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4.29)第39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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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302000
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7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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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2000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2006.4.29)第48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67000
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0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3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6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220000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行政许可
事业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7000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42条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73000 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7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09 11632521
MB0M70316N
4630220280000
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3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302000 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0个工作日 农药管理条例》(2017.2.8)第57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3000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第56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6000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5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2000 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90个工作日 有限期9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5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8000 动物诊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51000 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0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1000 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5000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1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3000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1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9000 执业兽医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5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90000 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不主动召回或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5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32000 未按规定进行犬免疫接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3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进行犬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00000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9000 兽药生产单位的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0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罚;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4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01000 授权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29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5000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8000 执业兽医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31)第34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8000 执业兽医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5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8000 执业兽医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5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2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1000 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7号 2008.11.26)第19条 乡村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机关收回、注销乡村兽医登记证:
(一)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
(二)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2000 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3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3000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3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08000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8条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1000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销售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5条 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30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01000 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销售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5条 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30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6000 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28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89000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38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5000 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54条   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9000 销售、收购按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8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3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3000 未建立健全检疫、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1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执行动物防疫制度的;
 (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
 (三)未建立健全检疫、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档案的;
 (四)未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和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处理情况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8000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38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8000 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生产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6.2.6)第38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02000 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5条 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30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1000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8条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49000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1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8000 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5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7000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6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4000 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4000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1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4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4000 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动物诊疗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0条 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38000 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6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收购的生鲜乳和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许可证照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一)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二)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
(三)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20000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7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6000 执业兽医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两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31)第34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87000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6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5000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58条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8000 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4条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1000 从省外运入动物、动物产品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4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动物疫情传播、流行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省外未取得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
 (二)从省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非种用、非乳用动物的;
 (三)未从指定的运输通道及道口运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四)从省外运入动物、动物产品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的;
 (五)接收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确认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5000 违法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6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7000 动物诊疗机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5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2000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5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9000 乡村兽医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7号 2008.11.26)第19条 乡村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机关收回、注销乡村兽医登记证:
(一)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
(二)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09000 执业兽医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2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03000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8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3000 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03000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8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3000 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0000 执业兽医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31)第34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0000 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0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
(二)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三)发布动物疫情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460000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9条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6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3000 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6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收购的生鲜乳和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许可证照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一)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二)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
(三)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0000 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6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收购的生鲜乳和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许可证照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一)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二)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
(三)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6000 兽药生产单位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0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罚;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7000 执业兽医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5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9000 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
(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7000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 2010.1.21)第48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2000 从省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非种用、非乳用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4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动物疫情传播、流行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省外未取得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
 (二)从省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非种用、非乳用动物的;
 (三)未从指定的运输通道及道口运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四)从省外运入动物、动物产品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的;
 (五)接收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确认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01000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2条 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2000 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2010.1.21)第38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0000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59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责令其停止实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7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1000 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7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0000 执业兽医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5000 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28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9000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8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7000 执业兽医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31)第34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2000 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0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
(二)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三)发布动物疫情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48000 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7000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6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6000 从省外未取得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4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动物疫情传播、流行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省外未取得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
 (二)从省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非种用、非乳用动物的;
 (三)未从指定的运输通道及道口运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四)从省外运入动物、动物产品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的;
 (五)接收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确认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83000 违反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4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8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14000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3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1000 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兽药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一)抽查检验连续2次不合格的;
  (二)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兽药。
  被撤销产品批准文号或者被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不得继续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已经生产、进口的,由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8000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 2010.1.21)第49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85000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37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0000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18)第33条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5000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9条  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16000 接收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确认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4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动物疫情传播、流行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省外未取得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
 (二)从省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引进非种用、非乳用动物的;
 (三)未从指定的运输通道及道口运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四)从省外运入动物、动物产品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的;
 (五)接收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确认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4000 未按规定执行动物防疫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1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执行动物防疫制度的;
 (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
 (三)未建立健全检疫、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档案的;
 (四)未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和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处理情况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27000 未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2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46000 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0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
(二)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三)发布动物疫情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19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3000 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2010.1.21)第36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2000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2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56000 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
(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4000 执业兽医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0000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2010.1.21)第38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10000 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4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2000 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
(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92000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6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6000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29条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8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1000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2010.1.21)第37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09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65000 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
(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0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9000 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1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1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74000 未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和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处理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11.25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41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执行动物防疫制度的;
 (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
 (三)未建立健全检疫、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档案的;
 (四)未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和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处理情况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2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47000 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第77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3 11632521MB0M70316N4630213000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1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6000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第29条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92000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61条 反本条例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直接销售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50000 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40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073000 执业兽医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3.12.31)第34条   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8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15000 生猪及牛羊定点屠宰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0206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西宁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办公场所或媒体予以公示。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19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32000 官方兽医资格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  第71号)2007年8月30日修订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20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06000 动物疫情预警发布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16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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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31000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2.6)第22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22 11632521MB0M70316N4630320002000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进行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46条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生产的,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需要暂停经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
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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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1632521MB0M70316N4630320005000 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不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2015.4.24)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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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1632521MB0M70316N4630320003000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行政强制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59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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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11632521MB0M70316N4630320006000 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行政处罚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59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26 11632521MB0M70316N4630320004000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行政强制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21条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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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11632521MB0M70316N4630720016000 动物疫情认定 行政确认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71号,2015.04.24修订)第二十七条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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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6900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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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1600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0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09000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2007.8.30)第20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1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212000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2 11632521MB0M70316N4000820002000 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5工作日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3 11632521MB0M70316N4000820018000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20工作日 第十一条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4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23000 动物检疫员资格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主席令 第87号 )第31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具体资格条件和资格证书颁发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动物检疫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5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500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45号 2005.12.29)第24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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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08000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行政处罚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41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7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75000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8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2000
疫区解除封锁前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4工作日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05.11.16)第40条 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39 11632521MB0M70316N4001020002000 执业兽医注册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0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注册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0 11632521MB0M70316N4000720011000 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 行政确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1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20000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验讫标志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2007.8.30)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2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209000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3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72000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4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73000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3工作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5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15000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3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46 11632521MB0M70316N4000120010000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行政处罚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3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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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17000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合格证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71号 2007.8.30)第20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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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11000 兽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2016.02.06)第22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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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0000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3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4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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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1000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51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1000 种用、乳用动物定期检测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18条 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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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11632521MB0M70316N4631020013000 动物防疫质量技术监测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10工作日 有效期5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2010.1.21)第17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应定期进行动物防疫质量技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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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11632521MB0M70316N4630120013000 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点)、肉类联合加工厂等单位动物防疫合格证 行政许可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效期20工作日 有效期18工作日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修正)第4章,第22、23、24、25条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第二十三条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第二十五条 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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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4000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6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09748581576 09748581319 兴海县渔政管理站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区县级
255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41000 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8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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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209000 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1个工作日 有限期31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第65条 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30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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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11632521MB0M70316N4630220191000 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畜牧兽医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2个工作日 有限期32个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1)第39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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