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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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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拉

副县长:周拉

负责公安、司法、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佛协、县伊协)。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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