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信息 关于冶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冶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兴委(2016)77号文件通知,县政府决定: 冶果同志任兴海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 陆树文同志任兴海县司法局河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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