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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扎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兴委[2018]54号和56号文件,任命:
扎科同志任兴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却吉卓玛同志任兴海县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曾太加同志兴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索太加同志兴海县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欧立红同志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吉先嘉同志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并提前退休。
兴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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