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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关于印发《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局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州委、州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年度各项重点监管工作,制定了《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计划
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要在县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级抽查计划。
二、规范实施过程
凡开展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对外公示抽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
三、推进综合监管
综合抽查计划责任科室要根据抽查事项制定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具体内容。要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要求,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存量企业的3%以上。
四、加强督促考核
县局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本业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进行全程指导工作。县局相关业务科室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局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
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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