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统计信息 |
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现将兴海县统计部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1.电话举报渠道:
向兴海县统计局举报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974-8581703。
2.信函举报渠道:
向兴海县统计局举报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的受理部门是县统计局。
通信地址:兴海县人大政协楼五楼统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813399。
3.网络举报渠道:
官方电子邮箱举报方式: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和相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hhnzxhxtjj@163.com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注:受理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兴海县统计局
2021年3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