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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0-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政策解读:海南州2021节能“双控”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实现碳排放达峰及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开展节能“双控”是通过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夯实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基础、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切实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等方面深入推进我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重控制,不断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二、出台依据
本方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耗双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要求制定。
三、出台目的
出台本方案目的在于通过设定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对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监督考核。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转变发展理念。鼓励节能提高能效,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方案内容
(一)总体要求。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进能耗“双控”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约束性目标,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实现更加绿色、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确保2021年全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万吨标准煤左右。其中各县能耗增量控制分别为共和县1.6万吨标煤、贵德县0.7万吨标煤、同德县0.2万吨标煤、贵南县0.2万吨标煤、兴海县0.3万吨标煤。
(二)重点任务。一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巩固提升有机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两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有色金属采选、绿色建材、特色民族制品、饲草料加工四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快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水电,建设全国新型清洁能源“千万千瓦级”示范基地和重要的“西电东输”主力基地。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跨省输送能力,打造清洁能源汇集、输出枢纽基地。三是突出重点领域节能。严把项目准入关,抓好工业领域、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机构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节能诊断挖掘节能潜力,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科技创新带动能力,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实施科技创新重点工程,探索能耗“双控”机制创新。
(三)保障措施。一是各县、各部门以及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责任,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完成节能“双控”各项任务。二是密切跟踪监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变化情况,分析研判全社会能耗变化趋势及困难问题,定期发布节能预警,分析研判能耗变化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加快组建节能监察工作机构,充实节能工作队伍力量,整合行业主管部门节能审查职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等专项监察活动。四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信息沟通机制,协同发力,共同推动节能“双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机制,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全州节能“双控”工作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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