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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04010000008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实现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公开、执行公正、救助公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海县范围内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2.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变化后未及时退出保障范围的问题;

3.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问题;

4.未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存在优亲厚友,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熟人办理救助,挤占公共资源,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6.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问题;

7.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兴海县农牧路(公安局对面江苏援建楼)四楼低收入核对中心 

(二)举报电话:0974-8581035   0974-858331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县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兴海县民政局

     2025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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