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40202000000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春节将至,为持续构建竞争有序、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和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营商环境,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关切,严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底线,维护产品价格稳定,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全县群众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召开会议,统筹谋划齐思想。1月16日,县市监局召开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强调,要树牢底线思维,坚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底线,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综合治理,严惩重处节日期间违法行为。加强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的重点产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省心的春节。
密切关注,严把节前价格关。针对节日期间群众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商品开展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舆情,加大对粮食、食用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药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严查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盯紧常态,食品药品不松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牛羊肉、水产品、果蔬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狠抓节前市场执法检查,张贴消费提示,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防“三无”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守护好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同时,持续加强节前零售药店和个体门诊监督巡查力度,督促药店、个体门诊履行主体责任,紧盯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处方药管理等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管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尽责、销售记录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个体诊所的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突出重点,烟花爆竹要警惕。重点筛查了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是否标注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烟花爆竹是否有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同时,向各零售点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及销售、储存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要求各经营户负责人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加强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抓牢品质,工业产品严把关。重点检查了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是否有铭牌合格证等内容;家用燃气器具是否经过3C认证;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是否取得计量“型式批准”;软管、阀门、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燃气器具及软管、阀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是否假冒伪劣或存在其他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经营户严格从合规合法渠道购进货物,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
聚焦特殊,特种设备勤监督。通过实时查看网络监管平台和实地现场督查相结合,强化日常检查巡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检验、维护保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有设备预警的单位及时提醒,避免超期未检,防范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坚持实现辖区特种设备“零破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严防死守,火灾隐患除根源。深刻吸取江西“1·24”、河南“1·19”等火灾事故教训,集中对“九小场所”、娱乐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并在显眼位置张贴防火告知书,督促市场经营户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占堵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商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执法。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466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经营户限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为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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