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40527000002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南人社〔2022〕213号)相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兴海县就业服务局1名(财务助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就业事业,能适应就业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就业局工作安排;
4.年龄条件:劳动年龄范围内 ,18-45周岁(2006年6月1日-1979年6月1日)
5.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户籍条件:兴海县户籍
7.专业条件:会计与审计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较强的语音表达能力、文字编辑能力和综合分析处置能力。
9.满足以上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
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共三天)
报名地址:兴海县就业服务局二楼大厅
联系人:彭毛切羊
联系电话:0974-8582097
2.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县就业局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实操。
组织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集中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主要考查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50%。
2、面试。
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并列,按实操成绩高低确定。
(四)公示
县就业局对拟聘任人员在兴海县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年度考核。聘用人员按年度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兴海县就业局组织实操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兴海县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应聘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个人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严守考试纪律。出现违规行为,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兴海县就业服务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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