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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养老服务

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年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74号)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年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因年末记息结转等因素,须在20211225日前完成补缴,逾期未缴费的,202211日起将不得进行补缴。为保障您的养老待遇不受影响,请您尽快完成补缴!

    一、缴费方式目前提供的缴费方式有手机缴费和银行柜面缴费两种,您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具体操作如下:

    (一)手机缴费1.通过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青海省社保缴纳”模块指引完成缴费;2.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养老缴费”模块指引完成缴费。

    (二)银行柜面缴费前往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持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人身份证原件完成缴费。

   二、缴费档位2021年我省公布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4元、最高为21069元,您可在60%-300%25个缴费档次)之间自主选择缴费。

    三、重要提示

    (一)已完成2020年补缴核定但未缴费的人员,请您务必于1225日前完成缴费,避免逾期无法补缴。

    (二)如果您未能通过上述方式完成缴费或在缴费时出现无2020年补缴信息的情况,请及时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处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

    海南州社保局  8513218

    兴海县社保局  8581118

    贵德县社保局  8558779

    同德县社保局  8591858

    贵南县社保局  8502933

    共和县社保局  8525212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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