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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招聘公告
为缓解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不足现状,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部分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教师6名,其中县完全民族中学1名(语文),第二民族中学3名(语文、生物、英语各1名),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莫多藏医藏药专业实训基地2名(藏医学)。
2.补招教师5名,其中县完全民族中学1名(语文),县中心幼儿园1名,县城北幼儿园1名,河卡镇白龙叶拉村幼儿园1名,曲什安镇才乃亥村幼儿园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
中学教师面向青海省户籍;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莫多藏医藏药专业实训基地教师面向海南州户籍;幼儿园教师面向兴海县户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幼儿园)工作安排;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无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但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可以报考,若被录用,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报考中学教师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持具有相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莫多藏医藏药专业实训基地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持具有相对应或相近专业的资格证书;
7.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持具有幼儿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考中学教师(职校)的在兴海县教育研究室;报考幼儿园的在兴海县教育局学前管理办公室。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兴海县部分中学、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4.考生资格审查:兴海县公开招聘部分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1.聘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聘用期为1学年,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政府聘用教师的标准统一发放。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幼儿教师:索南仁青
中小学教师:南太
联系电话:
幼儿教师:
0974—8583851(座机) 177******3633(手机)
中小学教师:0974—8582133(座机)151******3861(手机)
兴海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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