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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2-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兴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缓解兴海县教育系统教师不足现状,充实县域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中小学教师21名,其中县完全民族中学2名(语文1名、英语1名),县第二民族中学4名(英语2名、生物1名、体育健康1名),县中学5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历史1名),县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县第二民族寄宿制小学6名(语文3名、藏语文1名、道德与法治1名、计算机1名)。

    2.补招中小学教师3名,其中县完全民族中学2名(数学1名、地理1名),县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1名(数学)。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

    初中教师面向全省往届高校毕业生,小学面向全州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适应寄宿制学校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原则上持有与报考岗位相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待发证人员需提供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或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相近),在本县中小学从教一学期以上的临聘教师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体音美专业可放宽到中专;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体音美专业可放宽到大专;

   (七)凡在兴海县各中小学从教一学期以上,有工作证明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需提供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海县教育研究室。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加分工作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兴海县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考生资格审查:兴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1.聘用的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聘用期为1学期,工资待遇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按政府临聘教师的工资标准统一发放。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祁连生  旦正太

    联系电话: 0974—8582833(座机)

 

                               兴海县教育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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