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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2-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考录用

2022年兴海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兴海县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

兴海县融媒体中心1人、兴海县司法局1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兴海县委员会2人、兴海县唐乃亥乡人民政府2人、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人、兴海县河卡社区居民委员会1人、兴海县温泉乡人民政府2人、兴海县民政孵化中心1人、兴海县龙藏乡人民政府2人、兴海县子科滩镇人民政府1人、兴海县乡村振兴局2人、兴海县河卡镇人民政府2人、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3人、兴海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1人、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人、兴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共计26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公益性岗位招聘本省户籍或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包括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三)审查推荐。就业服务部门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意见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及时通过社区、单位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给用人单位。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2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

联系电话:155******7007

  系 人:南 见 措

    五、岗位工资及待遇

岗位补贴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由省级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各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助。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规定,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3次职业介绍服务信息表;

 5.申请人就业援助相关资料;

6.申请人个人简历及三张蓝底一寸照片;

7.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附:2022年兴海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兴海县就业服务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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