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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1022000000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0-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考录用

兴海县残联关于招聘乡镇(社区)专职委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残疾人队伍建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以下简称73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开发乡级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76 号,以下简称 176号文件)精神,经请示批准,并结合兴海县残疾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人员限兴海县户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社区专职委员1,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乡镇、社区专职委员岗位:年龄20-45 周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三)愿到乡镇(社区)服务残疾人,且自觉服从管理。

(四)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四、招聘时间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用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1022日至20251025日下午17:30截止。

(二)报名地点: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郑琛

联系电话:0974-8582670176******082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2张。

2.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3.根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51027日至20251029日。

(二)符合条件人员:须填写《乡级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1);《社区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在组织报名中同时进行,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对登记表中个人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后填写意见。

六、考试安排

组织考试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出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分数占60%,面试分数占40%

(一)笔试时间:20251030上午93011:30

(二)笔试地点: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笔试内容:残疾人基础知识,惠残政策等

(四)笔试要求:缺考和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时间:202510319:30

七、录取结果公示

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聘用的乡镇、社区专职委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对提出异议的,经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劳动法》和当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二)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开考人数值比不低于 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数,不再进行调剂补录。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直系亲属

(四)管理与服务:乡镇(社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间,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五)聘用信息: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均在兴海县阳光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展。



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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