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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60807000001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8-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考录用

兴海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充实普查一线工作队伍,保障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会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普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兴海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5人。

(三)主要职责:1.负责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农牧户入户登记工作,规范填写普查表,完成普查数据录入、核对、汇总、上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准确;负责普查纸质资料、电子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管;协助开展乡镇、村级普查员业务培训、现场指导。2.常态化下乡进村、进社区开展普查政策宣传、群众沟通动员,妥善处置入户调查中群众不配合、信息采集困难等各类现场问题。3.严格遵守统计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普查涉密数据、农户基础信息;完成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交办的统计核查、专项调研等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治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适应长期下乡外勤工作。

2.18周岁(含)以上(2008年8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含)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 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数据处理能力;文字写作、沟通表达能力良好,服从单位工作调度安排,严守工作保密纪律。

(二)不予报考的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4.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5.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线上、线下二选一,请勿重复报名)

1.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831892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2.现场报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原件(复印件)交至兴海县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人大楼五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尖参措   185******8890  

才华多杰133******3234

(三)资格审查。我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考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核查报名信息、资质材料等内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普查和统计业务知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岗位适配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海县阳光政务公众号、兴海阳光人社平台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胜任下乡及普查工作的,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谈。

联系人:尖参措、才华多杰;

咨询电话:0974-8581703、185******8890、133******3234

附件1:2026年兴海县统计局普查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海县统计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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