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12120000011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兴海县卫健局关于育儿补贴申领的温馨提示
各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决策部署,顺利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现将育儿补贴申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领。后续年份的育儿补贴可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一)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1.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需申领一次,需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申请。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领。
2.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需申领两次,分别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和2026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申请。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领。
3.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需申领三次,分别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2026年12月31日以前和2027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申请。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领。
(二)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领。
二、申领人在填写申领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银行卡号等信息。(注:避免出现婴幼儿姓名填写错误,把身份证号误填为银行卡号等情况)
三、申领人提供的银行卡号/社保卡号必须为本人的卡号,若申领人为婴幼儿,需提供婴幼儿的银行卡/社保卡(若提供的卡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四、请广大居民朋友在申领育儿补贴时,提前查看本人身份证有效期,若身份证有效期临近过期已过期时间,请务必提前办理,并同步到金融机构更新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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