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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兴海县七项举措全面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兴海县七项举措全面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近年来我县努力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巩固“两基”成果。一是由“两基”干事协调各乡镇政府,狠抓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监管落实的同时,按照县政府要求,采取“防流保学”工作与国家优惠政策相挂钩的办法,依法律、经济、宗教等措施和手段,加大实施依法控辍力度,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流保学”责任制度,从校领导到一般任课教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人人意识到肩上有担子、有任务、有指标,切实把“防流保学”与教师的评聘职称、综合考核、绩效工资等相挂钩,制定奖惩制度,并加以落实;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转变教育理念、规范从教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为具体要求的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做到质量留人、情感留人、环境留人;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防流保学”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各学校(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广大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理念,让社会、家长、学生明确接受义务教育是一种守法行为;五是严格学籍管理,动态掌握学生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明;六是建立健全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两基”干事要做好与各乡镇的衔接工作,扎实做好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七是关注学生个性差异,采取对学困生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对思困生从心理上进行教育,对贫困生从经济上给予帮助,以闪光点激励,平时重督查,犯错后重引导,及时掌握和解决“三困生”的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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