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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6-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关于成立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
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管理办法,省州确定我县为2015年试点县之一,根据《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哇 多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闫 海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 扎西当周 县农牧局局长
官却才让 县财政局局长
余 万 荣 县审计局局长
周加才让 子科滩镇政府镇长
斗 拉 本 河卡镇政府镇长
桑 杰 曲什安镇政府镇长
久买旦增 温泉乡政府乡长
久 先 太 龙藏乡政府乡长
杭 秀 中铁乡政府乡长
米 建 林 唐乃亥乡政府乡长
陈 玉 虎 河卡种羊场场长
才 旦 加 县农牧局副局长
白 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巷 秀 县草原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扎西当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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