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6-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3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服务对象 | 共同实施部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备注 |
1 |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 | 农用地转用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 机关团体/企业/个人 | 第五十五条 | 20个工作日 | |||
2 |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 | 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活动 | 《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党发〔2015〕30号)第十六条: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机构是普法责任主体,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知道协调和规划落实工作。将每年的12月作为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集中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 |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 |||||
3 |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 | 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转让、抵押 | 《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企业 | 环保、安监、农牧、水利 | 无 | 无 | 40个工 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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