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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关于公布兴海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动态调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青编办综发〔2019〕1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83号)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增减情况,对《兴海县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兴海县权责清单》(2019年动态调整版),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县司法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所有内容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编制完成了《兴海县权责清单》,并经兴海县人民政府第5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兴海县政府涉及25家部门的2994项《兴海县权责清单》(2019年动态调整版)予以公布。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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