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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1-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兴海县司法局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实施编码 行政权力项目名称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地点 实施层级 其他
1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17000 对社区矫正改造积极分子提出减刑建议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不公开 有限期90个工作日 有限期60个工作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司法行政机关减刑建议书和人民法院减刑裁定书副本,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0974-8586874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2 11632521015050035T4630812005000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于2000年3月30日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54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报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给予记功嘉奖。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3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57000 对受援人终止法律援助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2004.5.29)第22条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依据法律和本条例规定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不受单位和个的非法干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可以申请终止法律援助:
(1)因受援人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
(2)受援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要求违法提供服务的;
(3)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受援条件的。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4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54000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不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  2012.1.10)
第13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0974-8586874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5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19000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不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3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第6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0974-8586874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6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26000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第5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0974-8581747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7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无限期 无限期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 2000.3.30)第42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超越业务范围的;(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三)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五)未经核准登记变根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六)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八)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九)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十)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2000.3.30)第55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二)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四)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六)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七)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八)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九)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十)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十二)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十三)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十四)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十五)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十六)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十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十八)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上述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其改正。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8 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无限期 无限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60号 2000.3.31日)第五十五条 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9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 行政监督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无限期 无限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2017.12.25.修订)第5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四十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司法所可以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2017.12.25修订)第23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为该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工作;第40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第47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0 11632521015050035T463081200400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于2000330日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12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54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报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给予记功嘉奖。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1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06000 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2003.7.21)第2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18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2.《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2004.5.29)第15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及时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2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04000 对受援人撤销法律援助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2004.5.29)第22条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依据法律和本条例规定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不受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可以申请终止法律援助:
  (一)因受援人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二)受援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要求违法提供服务的;
(三)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受援条件的。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3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52000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不公开 有限期63个工作日 有限期63个工作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  2012.1.10)
第14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0974-8586874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4 11632521015050035T4000512003000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行政给付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兴海县司法局、兴海县财政局共同印发《兴海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实施方法》(共司〔2014〕30号)
0974-8581747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5 11632521015050035T4630512001000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行政给付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2003.7.21)第24条 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2.《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2004.5.29)第25条  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终结后,由法律援助机构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6 11632521015050035T4000512002000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行政给付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二十四条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0974-8581342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7 11632521015050035T4631012052000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兴海县司法局 不公开 有限期63个工作日 有限期63个工作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  2012.1.10)
第14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0974-8586874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18 11632521015050035T4630812003000 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进行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其他组织 兴海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80个工作日 有限期30个工作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第15号1991.7.12)第5条 奖励分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命名表彰。
0974-8581747 0974-8581747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兴海县司法局 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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