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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贵德县四项措施力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贵德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完善管理程序,做到了低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原则,成立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低保管理工作。同时,在民政部门设立低保工作办公室;在乡镇成立低保评审委员会,配备低保干事,定期对县、乡两级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城乡低保步入精细化管理轨道。二是严把资格审核。认定低保对象资格时,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和居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制度,落实“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评审程序,对公示期内群众意见多的低保对象,经重新查实后再确定是否享受低保。同时,对“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定期跟踪检查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初步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截至4月初,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2921户5060人,占城镇总人口的25%,动态率达到15%;农村低保对象4102户8400人,占农业总人口的16%。三是管好专项资金。设立低保专户,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减少中间环节,堵塞发放漏洞,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截止目前,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642.37万元。四是建立联合机制。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度,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来信来访工作。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联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衔接机制,加大对有劳动能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就业扶持力度。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城乡低保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措施及工作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的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截止目前,城乡低保医疗救助322人,补助资金51万元。(贵德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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