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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海南州为全州妇女儿童维权保驾护航
海南州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积极主动建设基层维权站点,不断完善社会化、实事化维权机制,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快维权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法律宣讲咨询等活动,为基层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截止目前,维权志愿者队伍增至2000人。
二是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各级妇联利用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网络,全州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建立了424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全州各个派出所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点。推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合议庭,在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案件时,安排经验丰富的女审判员进行审判。
三是突出个案维权效果。树立“信访接待无小事”思想,依据政策和法律,研究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设身处地为妇女群众着想,明确合理答复信访案件。2012年,接待来信来访109件,办结率为99 %;受理法律援助妇女维权案件132件,未成年人维权案件24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十户联组”创建活动,覆盖面达60%。
四是提高实事化维权成效。2012年,州县两级妇联共争取实施“母亲健康快车”、“两癌”检查、儿童早期发展、技能培训等项目6个,资金达195.5万元,受益妇女儿童近万人。建立农村儿童示范之家13所,开展关爱孤残、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主题实践活动25次。慰问贫困妇女354人,款物达12.8万元,为 16094名妇女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救助69人,发放药品价值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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