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 副县长周拉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负责公安、司法、宗教、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佛协、县伊协)。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部队。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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