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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海南州圆满完成了2013年粮食库存安全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我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近日,海南州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承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准确掌握了全州粮食库存真实状况。此次粮食库存检查以2013年3月25日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企业自查、州级检查、省级重点复查三个阶段进行。在督导检查中,工作组严格按照“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要求,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截止4月23日,我州圆满完成了2013年粮食库存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州储备粮小麦18653.3吨、稻谷85.8吨以及商品粮稻谷14.3吨的库存安全。此次检查工作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提前部署,准备充分,做到一个“早”字。根据省局下发的文件要求,3月22日,州发改委联合州财政、农发行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粮食企业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按照统计结帐日为检查时点,做好了实际储库存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工作,并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全面指导企业进行自查工作。二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注重一个“细”字。各承储政策性粮食企业根据我州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对库存检查步骤进行了细化,编排了检查时间表,抽调本企业的业务骨干成立账务、实物组,分别负责粮食库存账务检查、实物检查库存的自查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落实责任,突出一个“实”字。在自查工作中,严格要求粮食企业做到统一结账时间,遵守工作程序,逐仓逐囤核实,保证做到库内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了库存检查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国有粮食企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统计、会计、保管、化验等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对自查报告和自查报表负责,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迎检准备和结果负责。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力求一个“效”字。为确保国有粮食库存检查的数据真实、完整,在企业自查、联合检查中严格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检查。坚决做到账务不清不放过、数量不实不放过、质量问题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放过,无证收购不放过,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走过场。(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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