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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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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7-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业、交通

海南州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扎实给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南州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公众药用安全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有力净化了全州药品市场。
一是突出重点,深化药品市场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13家,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药品零售门店和县以上医疗机构138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对5县17个乡镇89家涉药单位集中开展了基本药物药品抽样和质量监管工作,完成了250批次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二是打假治劣,不断净化药械市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惩教相结合,上半年通过开展中药质量、维C银翘片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236家,查处假劣药案件5起,结案5起,处罚款0.3万元,结案率达100%;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测,打击虚假广告欺诈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监测广告媒体2家,未发现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是创新监管,强化监管效能建设。不定期对实行电子监管的批发企业基本药物赋码产品核注核销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基本药物数据,并将药品零售企业纳入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网络中,首批35家药品零售企业已完成入网工作。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兴海县被评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四是规范经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开展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零售药店GSP到期认证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完成3家已到期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检查工作,并现场检查到期换证的零售药店家。
五是源头监管,防止特药流弊。对我州重点制药企业青海湖药业继续实行驻厂监督和重点监管,确保了麻黄素生产不出事;对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内对8家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全州未发生特药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弊事件。(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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