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3-1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兴海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兴海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兴海县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切实做到“四到位”,确保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资格审查到位。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以《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并以“二调”为基础,广泛使用一切可以作为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依据的文件资料,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地籍调查到位。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建立地籍信息系统,把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业务培训到位。对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业务培训,所有工作人员用“二调”数据库和手提GPS测量仪器开展地籍调查,制作宗地图。四是工作方法到位。对于界址清晰、权属无争议的集体用地优先确权登记发证。对相互插花、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按有关村民小组共有原则处理,颁发共有土地证。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暂不颁发土地证。并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确保不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了3个建制镇和17个村16宗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工作,总涉及面积11183.94公顷;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和地籍管理系统1个;调处土地权属争议1起,并落实工作经费90万元。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6宗,发证率为99%,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510宗,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7922宗,“三权”发证率均达到了95%。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