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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6-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业、交通

检查清真食品 完善清真市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检查清真食品   完善清真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兴海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穆斯林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清真食品。近日,由县民宗局牵头,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

    扎实开展边检查边宣传,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认知度,积极做好清真食品标识牌发放工作。多数清真食品经营者能够自觉按照《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共为22户清真食品经营户办理清真标识牌,经过宣传后有15户主动前往民宗局办理标识牌。

    通过此次检查整顿,不仅使生产经营户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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