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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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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3-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业、交通

兴海县强管理重服务 物业管理方兴未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生保障】

   兴海县强管理重服务  物业管理方兴未艾。近年来,兴海县利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利时机,采取“先引进、大投入、重管理”的方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得到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多方考察,积极引进企业入驻。2012年,兴海县经多方考察,在认真评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业绩和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引进了海南州伟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了海南州伟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兴海分公司,重点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目前该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县城紫宁小区、华盛小区、丽景小区、游牧民等6个小区,服务对象27219000人,公司员工47人,其中物业管理14人、保洁保安33人。

二是加大投入,改善小区基础条件。近年来,兴海县在认真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1.2亿元,切实加大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小区道路、排水、绿化、亮化等领域的投入力度,目前县城各小区基本形成了道路平整通畅、水电暖全部供给、通讯网络入户,路灯、绿化、广场基本配套的现状,为居住群众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是智能管理,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在项目施工设计阶段,提前统筹考虑物业公司收缴水、电、暖费困难的实际,对全县各住宅小区统一安排了水、电、暖智能表,实行“三表一卡”智能化管理。同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建立和完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相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确保了物业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细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物业企业和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和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的途径,从源头上避免因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引发上访。县住建部门、物业公司高度重视住户的首次信访和投诉问题,对住户反映的合理要求,第一时间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当场解决;对住户反映的不合理要求,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住建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促进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是广泛宣传,不断提升主人翁意识。为切实抓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县住建部门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兴海县物业管理办法》《兴海县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积极协助物业公司,开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居住群众配合物业管理、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卫生清洁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了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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