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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关于下达兴海县温泉乡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兴财库字(2015)87号
关于下达兴海县温泉乡
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兴海县温泉乡:
为了做好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提高部门决算数据信息质量,根据你单位编制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依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和《兴海县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兴财库字【2015】73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核定你单位年末编制32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22人,财政补助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
(二)收支情况:
核定你单位本年收入791.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96万元,其他收入7.84万元,本年支出665.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48万元。
(三)单位暂存暂付情况:
2014年底,你单位暂付款:其他应收款为4.3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末,你单位总资产296.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9.59万元;净资产296.07万元。
(五)固定资产情况:
2014年末,固定资产169.59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净增6.84万元,其中:当年实际增加18.04万元,当年实际减少11.2万元;年末汽车2辆。
二、整改要求:
1、规范核算往来款项。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暂付款等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青财行字【2013】2267号)的规定,对你单位的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
2、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3、请按“2014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调整账务及决算报表。
附件:1、兴海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余批复表、兴海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固定资产等批发表
2、兴海县财政局2015年度结余结转明细情况批复表
3、兴海县财政局2015年预算往来款项批复表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本局国库、绩效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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