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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4-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业、交通

兴海县召开“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税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3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作动态〕

兴海县召开“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税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422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兴海县“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税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了《兴海县“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税源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做好“以地控税、以税节地” 税源调查工作提出八项要求:一要实行全面控管。由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国土资源部门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登记成果应用于税收管理,提升土地税收控管能力。二要实行信息联管。强化地税、国土资源部门无缝隙沟通联系,通过实行信息共享常态化传递机制,规范共享信息的标准、口径,实现共同监管。三要实行入库核管。及时更新税源数据库,以宗地管理为切入点,通过宗地信息采集,把纳税人土地使用证书等有关资料的所有涉税信息纳入税源数据库,做到信息掌控的精细化,形成“以地为基、全程跟踪、分类监控、一体管理”的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体系。四要实行动态监管。根据税收征管中发现的纳税人的一些违法用地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应采取网上地籍数据库核查和专班人员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未批先占,擅自改变用途、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地税部门应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土地交易信息,加强对买卖双方应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其他税种的管理,堵塞土地转让环节征管漏洞,依法查补纳税人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五要按照该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步骤、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等事宜按照《兴海县“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税源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六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负责好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土地核查人员的培训、实施核查及数据汇总、税款征收、税源基础库建设,定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七要由子科滩镇和所辖4个社区、河卡镇和所辖1个社区、曲什安镇、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建设局等单位各确定1名联络员并上报至县地税局,开展专项工作。所上报的联络员不得在中途更换,以避免影响开展税源调查工作的连续性。八要按照“谁核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录入等工作。对于在核查工作中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领导小组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地方税征收管理保障意见》规定和要求提请兴海县人民政府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保障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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