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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兴海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顺利通过
3月21日,州委、州政府批准了《兴海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兴海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18个。
在机构改革中保留了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审计局、统计局等13个。
落实与省州政府机构改革的衔接,整合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职责,组建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和职责,组建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统筹推进农牧、科技、扶贫开发事业,将农牧和科技局、扶贫开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了县农牧科技和扶贫开发局;
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更名为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局(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将县交通局更名为县交通运输局;
设两个挂牌机构,即在县财政局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县国土资源局挂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将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整为与统战部合署办公管理体制;
组建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的副科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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