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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业、交通 |
2015年度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15年度兴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兴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兴海县子科滩镇,人员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兴海检察院现设办公室、纪检组、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等两个综合部门和四个业务科室。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检察业务工作有现设科室兼管承担。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9人。
第二部分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355.04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编制内人员增加、案件数量上升。
(一)收入总计355.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4.3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74万元,为利息。
3、上年结转和结余51.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92.3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9万元,主要用于刑事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万元。
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万元。
5、结转下年14.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兴海法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4.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案件数量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85.44万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74万元,占4%;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5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95万元、津贴补贴94.07万元、奖金12.93万元、绩效工资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4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5万元。其中:办公费24.59万元、印刷费1.54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29.61万元、维修维护费14.72万元、会议费10.07万元、培训费18.67万元、专用材料费12.89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劳务费1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1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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