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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教育 |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要求,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前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维稳办。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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