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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教育 |
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启动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157号)精神,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安排表〉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兴海县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在全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9月26日上午,在兴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证合一”办理窗口,县政府副县长扎西拉旦,发改、税务、社保、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受邀出席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启动仪式,向兴海县土弥广告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才保和兴海县察馨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斗日白等四名企业法定代表人颁发了兴海县首批加载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兴海县“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启动。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一”:一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二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五证合一”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人社、统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申请。三是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全县市监、人社、统计等部门通过省级部门专线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有效应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予以认可。企业实行“五证合一”后,证照办结时间可由原先的“三证合一”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改革前,创办一家企业,申请人在申领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社保局、统计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一份材料要复制多份,往返多次交给不同的部门,办理时间长,手续繁琐。实施“五证合一”后,申请人只需到“五证合一”办理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理一份证照即可完成登记。
“五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实施,更加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加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更加有利于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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