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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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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兴海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度


                  兴海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兴海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四级审判机关,是基层人民法院。2003年经机构改革,撤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设立综合审判庭,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至2015年,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巡回法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河卡法庭、五龙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纪检组。

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兴海县辖区内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四)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五)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和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负责指导全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法院监察工作。

(七)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协调、管理、监督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九)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25人。

 

第二部分 兴海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海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兴海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593.39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编制内人员增加、案件数量上升。

(一)收入总计593.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6.49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56.9万元,为江苏援助款及司法救助和利息。

3、上年结转和结余204.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39.4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518.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案件办理、案件执行、公务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1.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结转下年25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兴海法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5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84%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案件数量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25.09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32万元,占5%;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8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6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5.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69万元、津贴补贴132.77万元、奖金4.48万元、绩效工资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2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06.1万元。其中:办公费16.1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2.9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取暖费4.03万元、差旅费35.4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4.4万元、培训费7.56万元、福利费5.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4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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